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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西家家主西术第三子,自小因为行事性格酷似西术,而备受西术宠溺。

年方十八时,便掌管了西家在帝国西方巴蜀一带的生意,负责调教在巴蜀楼台受众广,吸金多的隶妾事宜。

二十五岁时官居永巷令,掌后宫宦官,宫女生活,以及宫人犯罪的惩处,年俸一千石。

在公照秦律办事,不枉纵一人。

在私出手大方,好交友性豪迈。

驾的了战车,上的了战场,提笔还能写一手奏章。

在秦国这就属于文武双全了,很是难得,在咸阳贵族圈中风评极佳。

今年二十九的西方,俨然有西家下任家主势态,与不少朝堂大员都相熟。

武城侯王翦曾问过其是否要参军,可带其出征。

青年将领领袖蒙恬是西方好友,两人常喝酒聊天。

就连始皇帝也曾赞誉过西方,此子若早生十年,灭六国必有其功绩。

西方好像没有什么短板,一路走来也是顺风顺水,待人接物恰到好处。

与仗义屠狗辈交往,能双手抓着狗腿,大啃得满嘴是油,不嫌邋遢。

与世家贵族同行,则彬彬有礼秦礼周全,好似活了百年的老秦贵族。

这么一个正常发展前途无量的西方,今日却遇到了不正常的事。

他的面前有三具无头尸体,温热的鲜血在他裸露在外的脸颊,手背慢慢变凉。

带走了他血液中,皮肤里的热量,阴冷将他包裹满满。

初被抓到廷尉府,西方一点也不担心。

抓的人实在太多了,还是孟西白三大世家。

通常而言,只要不是谋反大罪,抓的人越多事就越小。

及至听到李斯审理桉件,要给三大世家定罪之时,西方还是不担心。

孟西白作为秦国最古老的三大世家,犯什么事能一同被处死?

就是真犯了死罪,只要不是谋反这种触及始皇帝底线的大罪。

其他一些死罪,最后都会变成四个字,罪不至死。

《礼记》有言: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以礼治国的周朝将人分成十等类,实行这一句话实行了八百年。

反对儒家,认为儒家逼逼赖赖,除了误国屁用没有,应该全部赶走的法家巨擘商鞅提出以法治国。

《史记·商君列传》有言: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勐的一看,这应该算做是进步。

实际上,这句话就是说给不懂事的平民百姓听,这就是一句屁话。

正规司法程序是,犯法,定罪,上所犯罪状的刑罚——枭首,徒刑,五牛分尸。

出自《商君列传》的这句话只进行到定罪,没有说后续刑罚,这就属于耍无赖。

秦律规定,在道路上扬灰要剁手。

庶人扬灰,定扬灰罪,刑罚剁手。

贵族扬灰,定扬灰罪,刑罚未知。

同罪不是公正,同罪同刑才是。

三国时期曹操行军定下规矩,谁的马踩了地里的庄稼就要斩首,然后他的马熘熘达达踩了地里的庄稼。

曹操说虽然我是你们主公,但规矩是我定的我也不能违背。

孟德大人割下了几根头发,一脸要了他命的表情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头发和脑袋差不多,我削发代首。

发展了四百年的东汉末年世事如此,而在当今这个时代,这种情况出现的只会更多。

秦惠文王为王子时杀了人,他的叔父代为受过,受劓刑,被割去鼻子。

那是甘龙在那里盯着,是其与商鞅的政治博弈,是新老势力斗争结果。

没有顶尖贵族参与,王子杀几个人算得了什么?想杀几个杀几个。

就是有甘龙这么盯着,王子杀人按秦律也是处死,那不也没处死?

师代受过,还把死刑代成劓刑,简直荒唐,这不就是秦国的合法顶包嘛。

这也就是甘龙在看着,必须得割一个有分量人的鼻子。

这要是王子闹市杀人被民众获悉,商鞅都不用这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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