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叶欢,是整个镇南王府唯一的子嗣。
起名欢字,是因为娘希望我,可以一世欢颜。
可能因为是独生子,所以从没受多少约束,招猫逗狗,什么都干过。
每次爹要打我,我不学无术,娘都会护着。
闯下的烂摊子,只要放出镇南王府的名号,基本上没几个不服的。
所以久而久之,便成了人人口中的京都霸王。
不过起来,其实我也没干过什么缺德不要脸的事儿。像什么强娶民女之类的,那都是些下三滥才干的。
像我们这种公子哥儿,以权,咳咳,以理服人。
那日,本该是去吃盏茶的,无意间路过自家店。
想着随手带上个玩意儿,给楼里最新选出的头牌,不料一打眼,便看到了她。
靠窗而立的少女,一手点着侍女的头,露出清冷的笑意,眼神里满是无奈和打趣。
乌发如墨,皓齿明眸。
脑海里,突然蹦出一句诗来,“冷处偏佳,别有根芽,不是人间富贵花”。
她只轻飘飘的一眼,我那些惯常讨好耍帅的动作,便再也做不出。
那一瞬间,紧张到不敢呼吸,感觉,心都要停了。
只得呆呆的停在原地,仿佛脚下生根一般,结结巴巴的开了口,手心里,都是汗。
身边的一帮哥们儿起哄,“看什么呢,怎么不往前走了?呦,又是被哪家美人迷了眼?”
果断一脚踹过去,浑什么呢。
再想抬起脚的时候却反应过来,对对对,你们的都对,没看什么,没看什么。
胡乱的点零头,挺身有意无意的遮挡住他们的视线。
没人发现欣赏,就少有人争抢,多好。
这样她就会是我叶欢一个人,掌心的花。
“墨言”,她。
我暗暗记在心里,墨言,真是个好名字。
老话得好,近水楼台先得月。
我索性拿出所有压箱底的钱,去买下她隔壁的府邸做邻居。
一日,又一日。
陪着她逛街,游玩,画画,写字,做菜,酿酒。
只要是我在她身边,只要她在我身边,就怎样都可以。
我当然知道她心里有那个顾忱。
可是爷是谁啊,爷是叶欢,是京城霸王。
切,这世上就没有我拿不下来的姑娘,包括她。
不就是一个顾忱嘛,那个死心眼,早晚得被长公主吃的死死的,爷我等的起。
不过是什么所谓的年少情意罢了,没什么忘不掉的。
还记得那次陪她喝酒,陪她去长公主府。
看着一向少言少语的她,为顾忱那个死心眼哭的时候,真想就这样把她藏在怀里,让她哪里都不要去。
彼此之间了些什么,都有些忘记了呢,只记得那晚的雨,下的很大。
背着她,挽起衣角,绞尽脑汁想着开心的笑话,却只字不提她为什么哭。
仿佛一切就这样过去就很好,不问,别。
所有不开心的,总会忘记的。
她生辰的那,看着她难得惊喜的笑脸,迎上漫盛放的烟花。
懒懒的倚着栏杆揶揄害羞的姑娘,只觉得便是回去挨上一百顿打,也值了。
呵,如果时光,能只停留在那一刻就好了。
在所有的一切,都还未开始之前,在所有想念,都可以停止的时候。
也许是日复一日膨胀的欲望,和对她迟迟不给答复的急迫和紧张,让我还是选择请求赐婚,走上一招险棋。
如果皇上肯赐婚,圣旨一出,那她不嫁也得嫁。
其实我知道,皇上也只是暂时答应了,目的就是想让我死在羌族那里。
派去传话的人,的也都是实情。
只是千不该万不该,不该用这样的方式告知她,使得整件事,带有逼迫的色彩。
好像是我在用自己的命,叶家的荣光,去逼迫她跟我在一个战线上一样。
果不其然,一向好话的她,翻脸了。
那是她第一次,真真正正的生气了,生我的气了。
可能是相处日久,彼此难生紧张之
第一百二十二章 只得两相望,不得常相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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