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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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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感觉华钰这货越来越有练轻功的天赋了?”

这是常青峰的错觉么?

怎么觉得华钰跑的越来越快了?那脚步越发的轻盈了?

“我方才与琉曦商议治疗师尊的器具该是画好了,我先去看看了。”

叶凌月一溜烟的也跑没了影。

实在是怕了常青峰的烧鸡了。

“小月,你来的正好,东西已经画好了。”

见叶凌月仓惶之下闯了进来。

琉曦还以为叶凌月是忧心那些器具的模型呢。

“这么快就好了。”

没想到真的好了,叶凌月便上前去看。

“这丹青笔法绝妙,完美还原,想不到琉曦不只医术无双,精通诗词歌赋,还做的一手绝妙丹青。”

叶凌月前生手父亲影响酷爱丹青,因此颇有研究。

“我不擅丹青之法,这画是我口述,五殿下执笔的。”琉曦摇了摇头,实诚的解释道。

“原来是五殿下的丹青,琉曦说过你的丹青乃是世间一绝,果真如此。”

萧翊面上顿时尴尬了许多。

琉曦私下里,竟是会如此的夸奖自己么?

“这图纸我就先拿走了,不打扰你们了。”

收了图纸纸糊,叶凌月便离开了此处。

准备着手一一打造琉曦所画下来的这些器具。

这些器具,大多小巧精妙,虽然形状各异,但单单只是这图纸,便能看得出来这构造可谓是巧夺天工。

叶凌月若是能够再活过几千年,能到一个叫做华夏的地方,便会知道这样一套刀具有个专门的名称——手术刀。

华钰不只是拿了常青峰的烧鸡,还偷了老大的一壶酒。

找个处僻静之地,便邀凌九凛一同享用。

“来大凌,这可是常大哥最拿手的好菜,你也尝尝。”

华钰掰了一只大鸡腿塞给了凌九凛。

凌九凛正觉得华钰的此番操作有点迷啊,就看见华钰这么一个出生极好的少年,坐在地上就已经开吃了起来。

凌九凛内心受到了不小的震撼。

以前的华钰衣食住行,皆会选择顶好的东西,只选贵的,不选对的。就连出门,也是香车侍女,一个不落。

如今……

一言难尽。

“还有这酒,这酒可是我偷拿老大的,师傅还不知道呢。”

麻溜的也给凌九凛倒了一杯。

酒香宜人,竟是上好的灵果酿出来的灵果酒。

“这样的灵果酒,怕是重金难求。”

难怪华钰这样的人都学会偷东西了……

“那是自然,想当初本少爷还在永夜皇朝当纨绔子弟的时候都没见过几个人能买得起这等灵果酒的,我们老大一出手,那就是几十上百坛,全都用来孝敬师傅了。”

如此上等的灵果酒,如此大的手笔,还不是因为自己嗜酒如命。

只因为知道十长老这个师尊是个好酒之徒。

当真是孝顺。

“叶师妹对十长老,若说如待亲父一般,也不为过。”

立即都不禁心生感慨。

“师傅也很疼老大,经常都跟疼女儿一样,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老大是师傅流落在外的亲生女儿呢。”

“你怎么不吃啊?”

说着,华钰还不忘了将凌九凛拿着鸡腿的那只手往凌九凛的嘴边推了推。

这可是他冒着“生命危险”才拿出来的。

怎么能不吃!

凌九凛向来不喜欢这类油腻的食物,奈何华钰盛情难却,只得咬了一口。 br />

不曾想……

外酥里嫩,肉质细嫩却挺有嚼劲,酱汁香味浓郁,咸淡适口,肥而不腻,着实是世间难得的美味。

“的确很好吃。”

一向对口腹之欲没那么高要求的凌九凛也不得不实诚的夸奖一句。

华钰喝了口酒之后,连皮带肉,也咬下了一大口烧鸡。

“就是这个味道,常大哥的手艺就是没的说……”

只是老大不在,常大哥下厨的次数就少了。

也只有老大在的时候,常大哥才会愿意花费时间去做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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