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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六 1路向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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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当时刚刚成立2年的actoz在韩国本土上线了一款游戏,我们可以称之为传奇1,这款游戏在上线后收到了不错的反馈。于是再接再厉,到了2000年初,在传奇1的基础上,actoz推出了传奇2,也就是end of ir2。

但彼时,传奇2在韩国本土市场的表现不是太好,因为2000年左右,韩国的网游市场进入了天堂的时代,截止2000年底,天堂在韩国的总在线人数在10万人以上,是当时无可撼动的第一网游。

基于天堂当时的强势,在玩法上与天堂有着一定重合度的传奇2迅速的被actoz放弃了,开始逐步的收回相关的运营资源,这一举动使得当时传奇2的研发组组长朴关浩十分不满。

而当时也恰逢韩国网游开启黄金时代,一些知名制作人纷纷出走创业。比如李承灿就是在那一时间段由于与nexon的创始人金正洙就quizquiz的运营模式起了冲突出走nexon创办izet,研发出了冒险岛。

朴关浩走上了和李承灿同样的路,出走actoz,创办了娱美德ede。

因为actoz本身对传奇2不抱有希望,所以对朴关浩和其团队的出走并没有设置门槛,甚至决定把传奇2项目就此交给娱美德去做,毕竟朴关浩团队的出走,传奇2后续必将瘫痪。

与其将传奇2留在手里,还不如交给娱美德,以此对价获得娱美德的40股权,以及传奇2的共同著作人权利,这是一个很公道的价格了。

某种意义上,这也算是一种变相的bo模式,actoz将边缘产品给剥离了出去,做的不好无所谓,做的好依旧可以分享40的股份红利。如果传奇2攥在自己手中,等同鸡肋。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娱美德正式成立,而这样的版权模式也为此后的版权纷争埋下了伏笔。

2001年,陈天桥无意中发现了传奇2这个项目,这个时候他的第一次创业由于互联网泡沫的到来陷入了困境,于是他决定放手一搏,押注传奇2,并找到了actoz。

对于有人找上门来代理传奇2,actoz自然是欢迎的,因为这款游戏在韩国就表现不好,双方一拍即合,仅仅30万美元的价格,陈天桥拿下了传奇2的中国代理权。

2001年9月,经actoz授权,热血传奇在中国正式上线,从此拉开了中国网游市场的传奇之路。热血传奇的火爆谁也未曾料到,而最难受的莫过于仅仅以30万美元就出售了版权的actoz。

盛大与actoz之间的大战正式拉开大幕,有媒体报道称,2003年1月24日,传奇2开发商韩国actoz公司单方面对外宣布“由于盛大网络连续两个月拖延支付分成费,终止与盛大网络就传奇2网络游戏的授权协议”。1月31日,除夕夜,actoz与其下属公司ede发表联合公告。

2003年7月初,盛大在新加坡向国际商会正式提起仲裁申请,要求actoz及ede承担因其违约给盛大造成的一切损失。7月13日,actoz在韩国国内发布公告,表示将赴新加坡法庭起诉盛大,两家韩国开发商向盛大的索赔金额达到6200万美元。

最终,双方和解。2003年8月18日,上海盛大与韩国actoz秘密和解,续约传奇22年的版权,代理费用从30万美元上涨至400万美元,并向actoz支付30的游戏分成。

盛大与actoz的版权纠纷以30的分成作为结束,此后盛大又逐渐的收购了actoz的股份,但这并不意味着版权纠纷的结束,而是愈演愈烈。

其中一开始的焦点在于actoz与娱美德之间,对于这30的分成费用到底如何去分,向外授权到底谁是主导,actoz与ede两家公司甚至对薄公堂。2004年2月,针对actoz与ede两家纠纷,韩国法院判决传奇2海外主导权归actoz。

但娱美德本就没有将全部的希望放在诉讼上,而是另起炉灶,在2003年研发了传奇3,并将这款游戏授权给了光通引入国内,以希望用这样的方式分享传奇2的红利。

然而传奇3没能取得成功,娱美德也逐渐意识到了传奇2与盛大已经连为一体,同actoz之间也就分成达成了协议,而盛大在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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