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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封建社会中的商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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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封建社会中的商业行为
车队是在第二天下午走进了阳陵邑境内的。
这里已经是大汉国人烟最稠密的地方,自太祖皇帝七十六年前在汜水称帝建立大汉以来,关中作为太祖梦寐以求的国都之所从未停止过建设。
之所以选择长安,最大的原因就是秦地富庶,当初始皇帝统一六国之后,迁徙六国富户于关中,蜀中,虽然经历了残酷的战乱,造成了财富的毁灭,百姓的流亡。
但是,在战后,他恰恰是最先苏醒,复兴的土地之一,相比其余地方,这里的明智也是最开化的地方。
在田野里耕作的农夫跟宫奴的差别不大,唯一的差别或许就是身上的衣裳了。
至少,在阳陵邑,人们都是穿衣服的。
别看这只是一件衣服的差别,却不知这就把人从奴隶中区分出来了。
奴隶见到贵人要嘛隐藏起来,要嘛跪在地上不敢让贵人看到他们的脸。
农夫们则不然,他们与贵人一起走在大路上,虽然依旧对贵人保持尊敬,然而,对于卓氏这种大商人,态度非常的淡然,见到卓氏车队过来,也仅仅是退到路边,很显然是一种出行方便的礼让,而非尊敬。
黄土高原上的房子,自然就是由黄土夯制而成的土墙,再加上房掀开盖子之时神灵都会汇聚左右,如此美食难道也入不得小郎君之眼?”
云琅努力的把目光从一个正在用木勺挖肥油吃的人身上移开。
时代不同,人们吃饭的方式也不同,这没有什么好见怪的。
油脂对汉人来说是世上最好的美味,他是最重要的热量来源。
一头猪来到了厨房,庖厨们考虑的是如何能够把它身上所有的油脂利用到极致,而不是考虑什么味道。
就像在云琅经历过的困难时期,人们更喜欢肥肉而非美味的排骨跟瘦肉。
食物最初的作用是为人补充热量,而不是满足口腹之欲。
铁器作坊开在闹市最好的地段上,里面浓烟滚滚,打铁之声不绝于耳……这就是这个时代的特征,他们更喜欢热闹。
云琅分到了一间耳房,房间不大,至少比平叟的房间小了一半,里面只有一张床榻,一张矮几,两个蒲团,一个衣箱罢了。
一个长得跟炮豚一样的丫鬟送来了一盏油灯,点上一个香炉之后就匆匆离去,一刻都不敢在云琅的房间停留,似乎只要再停留片刻,云琅就会把她按在床榻上。
平叟那里的丫鬟长得就可人多了,云琅不止一次的看见丫鬟抱着自己的衣衫半裸着从平叟的房间里偷偷溜走。
一连三天,云琅过的开心极了,每日里不是在阳陵邑瞎逛,就是站在一些书院的窗下听里面的人授课。
一两天不打紧,时间长了,就有仆役要求云琅提两条子猪肉来,如果不提猪肉,就不能继续站在人家课堂外面蹭课。
于是,云琅就不惯人家的坏毛病,再也不去什么书斋听课了。
不是他舍不得两条子猪肉,而是因为人家讲的东西他听不懂,也不敢懂。
鼓励自己的儿子割肉煮汤给母亲喝,这种事听起来就反人类。
没钱,出去就很没意思了,街道上碰见了那天卖身葬夫,葬父的一家四口,还在继续卖身,芦席底下的尸身都已经发臭了,那一家四口还在继续执着的等候,想要再碰见一个像云琅这样的傻子。
铁锅,铁铲,铁炉子,就是云琅等候了三天的东西。
消失了三天的平叟在这三样东西送来之后,也就出现了。
这个东西实在是太神奇了。
给铁锅里放了一点猪油,然后再把葱花,鸡蛋一起搅拌,等锅里面的油脂开始冒烟了,就把加了盐的蛋液倒了进去,刺啦一声响之后,
很少的一些蛋液,就迅速膨大,被云琅抓着铁锅的把手翻两下,一张黄灿灿散发着异香的暗黄色蛋饼就出现了。
为了满足平叟的好奇心,云琅不得不把这个过程重复了三遍,据说最后一次是为卓姬重复的。
平叟说,去秦岭寻找野三七的人已经回来了,快马加鞭之下,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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