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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赖……赖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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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他捆成了团。
覃锦元纵有一身武艺,奈何手脚被缚不说,连其他地方都缠绕起来了,插翅难逃,这绳子不要钱的吗?
等到了衙门,杀威棒那么一敲,案件一审,好家伙,这人压根没犯什么大事,赔了钱顶多判个半个月的修桥铺路。
几人忙活了一溜十三道,竟然瞎忙活了。
王捕头几人气汹汹地出去,兴高采烈的回来,终于抓住了这个王八犊子。
可偏偏量刑不重,这多憋气啊,溜他们大热天满大街的追,伤害了他们,之后还一笑而过……
古人云:人生好赖活,切莫进监牢,切莫进空门。
但是这个时空的监牢真的不像后世电视里演的那样,对女性的压制,对男性的拷打,还有非常恐怖的老鼠,蟑螂和饥饿寒冷。
国律一直有规定,在监牢里面的犯人都有基本的吃饭穿衣的权利,劳改犯还有农忙假及回家探亲福利。
所以如果不动刑罚的前提下,覃锦元只要赔银子了事,还真的不会受到什么大的刑罚,顶多遭点罪,累个几天。
覃锦元一个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哪里会去修什么路?
这要给盛京的一众兄弟们知道了,还不成为一生的笑柄,可是三年五载的,身份却是绝对不能暴露的!
所以,覃锦元只求免了这场牢狱之灾,忍痛把自己鸣轩刀贿赂给了牢头,想让牢头跟此处的芝麻小官,萧景瑜说一说……
牢头是谁?那是清瑶的堂叔父,他岂会不知道自家侄儿跟县令大人的关系,这把刀他干脆就留给堂侄儿耍,只要堂侄儿去萧景瑜面前美言几句,就能白得一把宝刀啊!
覃锦元被放出来的时候,当真除了脖子上系的玉佩跟身上穿的衣服就啥都没有了。
包袱倒是还给他了,但是就剩下一个包袱皮了,里边价值连城,小神医配的药还在,瓶子没了……
可是这么多药混在一块,根本分不出来,可见是不能瞎吃了。
覃锦元气的想砍人,回头一摸,刀没了……
人点背到底能多背?
覃锦元坐在小镇口两眼发直的想着今后该何去何从。
没钱,找点轻巧的活,不是人家嫌弃他丑,就是他觉得给的工钱低,想找点给工钱多的力气活,他又碍于面子,低不下身来。
晚上的住处还没个着落,下顿的饭都不知道去哪里吃,覃锦元此刻竟然十分庆幸自己刚才在牢里,没把牢头端过来的饭掀翻了。
到底该怎么办呢?难道用偷的?
不行不行,夜无故入人家者,杀之无罪,他堂堂……怎么能知法犯法!
且,他一路走来,多是“数粒熬成粥一瓯,鼻风吹起浪悠悠”的穷苦人家,让他去偷,他也于心不忍。
清瑶正拿着堂叔父给的,新鲜出炉的宝刀边走边摸。
这刀裹在厚厚的布里,只能摸到它硬硬的轮廓。
多亏了萧景瑜没见到这把刀,虽然它不及现代的锋利,但是也不要小瞧了它的厉害程度,砍人肯定没问题的。
清瑶喜滋滋的在厚布上摸来摸去,这玩意回家藏起来,等有机会了,自己就让它重见天日。
现在还不行,古代的兵器管制十分严格,根本不像事电视剧里演的,普通的百姓就能背着招摇过市。
真要这样,恐怕分分钟就得下了大狱。
想正大光明的配武器,要么是官方的人,要么是有凭证的,也就是许可证,或者是有名望的人,清瑶理解为可能就是比较出名的江湖侠客~
可惜清瑶三样都不是,而花国国律说了,“京都士庶之家,不得私蓄兵器!”
以前的历史书上,上位者拿来抄家灭族的理由,不就是“私藏阴兵”嘛!
所以,她也不敢拿出来晃悠,回家挖个坑,埋点土,把刀用雨布裹好了,等自己考取了功名可持器了再用!
就当清瑶坐着牛车,王庄头跟王耀祖在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镇口的石头上,站起来了一个身影。
清瑶搓搓眼睛,这不是那个丑男人嘛!
覃锦元亦把清瑶认出来了,但是他也知道如果现在再去找这死胖子麻烦,自己可是没有第二把刀拿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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