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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羽化(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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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有了“大黑”,我几乎每天晚饭过后都会骑着它去兜风,好好地安静一下

在兜风的路上,有可能会碰上很多双注意着我的眼睛,然后,我装作什么也没看到。那种感觉,有点像电视剧里的男主角在骑着车兜风,回头率颇高。

骑车兜风的感觉,比较令我觉得开心的是,一些工厂的妹纸骑着摩托车经过我身旁时,会和我打招呼。原来,还是有妹纸会主动和我打招呼的

经常跑工厂的好处是可以认识好多妹纸,只是我暂时还不会说当地语言,要不然,我在那个国度可能会有好多异性朋友。

呼,这句话是挺对的每个出现在你生命中的人,都会对你产生影响。

在亡人节的假期里,詹士大哥教过我如何自然地浮在水面上,的确对我有很大的帮助。他还和周姐陪我一起骑车去探索古老的寺庙。这对于喜欢小旅行的我来说,那是多么值得高兴的事

办公室的同事们,无论是脾气好的,还是脾气不好的,都让我成长得有节奏。当时的成长状况是,他们教我的,我大部分都会了。我不会的,是他们还没教我的。重点,还没来。不过,一步一步来,我也觉得挺开心的,只是一定要进步。

在那个亡人节假期里,我也是第一次真正地和真真讲话,也能和她开起了玩笑。所以在假期结束后,她就加了我新的微信,旧微信用不了了,她还把我拉进了一个基督教的群。

那个群里的人几乎都是信基督教的,每天晚上八点到九点,那个群里的人就会讲好多圣经里的话,我其实看得并不是很明白,但我偶尔也会发发言,例如,说一句“阿门”。

在那个群里,或许带给我的,是让我学会去交流和沟通。

而真真,就经常用语音说我变态呀之类的,还说她已经知道我暗恋她之类的自恋话语。额有好感,但还没达到暗恋的那一步。

不过,她唱歌挺好听的,歌声是有点迷人。呼,当个好朋友,或许很不错

某晚骑完车回到办公室,a姐突然说了一些感情的感慨

我疑惑地看着她,问“你是讲笑话,还是说真的”

她表示是真的。

她说她以前爱过的那个人现在发信息和她说,好想她。

她回了一句,要死,死远点

她解释,以前她爱那个人可以爱到连命都不要的程度,可之后她去南非工作四年,而那个人则在国内。终究还是抵不过时间与距离的考验而分了。经过沧海桑田的变化,她已经完全不留恋那个人了,反而还嫌那个人烦。原来,曾经以为可以为其付出生命的爱,还是会在时间的长流里改变

我只是静静地听,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因为,我和她口中的那个人很像。

是啊,说好的爱,似乎也不过如此。

时间继续走。

我觉得我好像越来越帅了,不知是我的自恋病症加重了,还是真的变帅了。

某晚的月亮那么亮,我那么帅

那天的下午挺有空的,于是写了一首歌幻不回。

我那时的上一次写歌是2015年的二月十四日,都有八个月没写过歌了。而突然想写歌的冲动,则是来自于听到徐若瑄和曹格合唱的istibeieve。因为那首歌的铃声曾经是我恋爱时期的专用铃声,那个时候每天晚上都会响起,都会有甜蜜降临。只是,甜蜜得太短暂了

幻不回是我写的第四十五首歌。当我一写完这首歌的时候,我的内心很愉悦。因为,这首歌我在好几个月前就有灵感了,可我一直都没有把它写完整。终于,好了。

那是我觉得自己变帅的其中一个原因。写歌会觉得自己很有才,很有才就会触发内心的自恋感,继而就会觉得自己很帅当然,我所说的“写歌”和专业的写歌是不一样的。我并不会音符,自然也就不会谱曲。我只是可以把脑海中想到的旋律和自己写的歌词融为一体而已,所以,我的歌,真的只是属于我的歌。

那天跑工厂,有好多妹纸看着我。有些妹纸还会叫我“阿hea”,这类似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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