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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逃卒归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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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咸兴道失守。
四月,平海道失守。
五月,大军退至安东河南岸,集结后发起反击,再败,遂渡河而归。
是役,汉军损失惨重,漂溢的骸骨蔽满河面,流出的鲜血染红河水。
赵启率领的第三哨几乎团灭,万幸还有仅受轻伤的许知义和秦庆武,寻到了不省人事的赵启和白喜春,趁乱盗走辎重营的一挂大车,拉着他们逃离了安东河大营。
穿越者的灵魂,就在这个时候降临到了大汉,鸠占鹊巢抢了前任的躯壳,融合了前任的记忆,成了一名如丧家之犬般的逃兵。
经过最初一段时间的迷茫,赵启逐渐厘清了思路。
眼下他们几个人的首要任务,即是尽快回到家乡兴平府,趁着军中应该还没来得及跟地方官府通气,接上各自的家人远遁辽西,借此躲避后续的通缉追捕。
当逃兵可不是小罪,依照军规,逮捕之后是要明正典刑开刀问斩的。
从安东河大营到兴平府的距离约有七八百里,这支逃兵小队走了半个多月才摸到兴平府的边。
之所以行进缓慢,其一是要照顾病号,那位重度脑震荡患者白喜春,长时间持续性的颠簸很不利于伤情恢复。
其二则是这天气实在炎热,顶着高温赶路一不小心就要中暑,欲速则不达,热射病可不是闹着玩的。
其三还得留给秦庆武一定时间,在路过各州府县镇的时候,把他们在战场上的缴获出手变现,再分散着换成银票便于携带,那些“零碎”,代指的即是这些东西。
喝了一肚子凉茶灌了个水饱的赵启,摸了摸自己那不见一丝赘肉,只有块块腹肌隆起的小肚子,感觉有些发胀。
即便已经穿过来有一阵子了,但这种身材,还是让习惯了常年端着个啤酒肚的他很有些不适应。
老实说,如果忽略掉身上的枪眼刀疤,赵启对于这副身体还是相当满意,一米八多的个头加上壮硕的身材,搭配着俊朗的五官,比前世那副饱受烟酒摧残的秃头肥佬形象,强到不知道哪里去了。
但如果有的选,他还是宁愿回到上辈子那个太平盛世,当个奉公守法的普通胖子,即便每月只去一趟会所也在所不惜。
可惜,这世上没有如果,也再没了会所。
更没有黑丝高跟包臀裙,和白丝jk小萝莉。
眼瞅着日头逐渐偏西,茶摊上的商旅行人陆续减少,赵启拍打掉屁股上的尘土和草棍,起身来到马车跟前。
隔着车窗看了一眼里面呼呼大睡的白喜春刚想说话,秦庆武便仿佛看出了他的心思。
“刚才又吐了一回,不过量不太多,说明肚子里能存下食儿了,加上外伤基本也都结痂,我估摸着再有个两三天差不多也就恢复了。”
赵启点了点头,有老秦这么个人在身边就是舒服,不用张嘴就知道你想问啥,抬抬胳膊就知道你想做啥,是个当大秘的好材料。
“赶紧的吧?再墨迹一会,怕是二更之前都到不了兴隆堡。”许知义从树上解下两匹驮马的缰绳催促道。
从他的说话用词上就能看出来,这货的性格作风,与颇懂人情世故心思通透的秦庆武刚好相反。
难怪大家同期入伍,赵启做到了哨官,老秦也是棚长,而他依然是普通的大头兵。
“娘的,跟个催命鬼一样,出发!”
随着赵启一声令下,逃兵小队离开了官道旁的茶摊,沿着一条岔路驶向了兴隆堡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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