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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六章 大战前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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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别中军,朱秀率领五千先锋军往七里郊进发。
途中要经过刘子坡,那是邺都大军屯驻的赤岗和朝廷禁军驻扎的七里郊之间的决战之所。
何福进、药元福两位老将军已经先行一步率军进驻刘子坡,勘察地势为大军选取最有利的阵地。
朱秀的任务是前往七里郊挑衅,刺探朝廷禁军虚实,如果能引诱慕容彦超出战最好。
行军路途中,几十个传令兵分作几拨, 昼夜不停地往返中军和前军,与先锋军之间保持联络。
这是朱秀在泾州带兵养成的习惯,特别在野外行军,粮草辎重为首位,其次便是情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朱秀穿一套在澶州临时改制的七成新明光铠,还是从澶州府库翻出来的压箱底库存。
金漆甲片银白包边,配合大红革带和红缨兜鍪, 华丽的甲胃代表了大唐时代的盛世气象。
这副铠甲也不知是哪位节度使的珍藏, 放在府库吃灰多年,要不是朱秀临时想起来要为自己弄一身行头,恐怕这套甲还会继续放在箱子里不见天日。
与这年头使用更广泛的山纹甲比起来,明光铠这种制作流程繁琐,华丽却相对比较沉重的铠甲,已经逐渐淘汰成收藏品,被官员将领们收藏在家,偶尔拿出来擦拭尘埃,缅怀一下大唐时代的辉煌盛世。
明光铠使用大块成型的板甲制成,防护侧重于弓弩、突厥刀和马槊,这也是因为自隋唐两晋以来,中原王朝频频对外用兵,在漠北和西域地带的骑兵对战频繁,明光铠的大量使用具有一定的时代特色。
朱秀从澶州府库淘来的这套轻制版明光铠,甲片稍薄, 更加注重华丽程度,显然是一套高阶将领所穿的仪仗铠甲, 或许只在参加朝廷的重大庆典或者特定场合才穿。
防护力对于不需要亲自上阵冲杀的将领来说绰绰有余, 稍加改制便完美契合朱秀的身形。
在郭威麾下一众部将里,魏仁浦兼具军师和行军司马的职责,辅左郭威料理日常军务,对于大军决策有很大的发言权,几乎所有文职官员都受他的调派。
其余像药元福、何福进、史彦超等大将,统率各自麾下兵马,参议军机,遵从帅令带兵作战。
朱秀的角色较为特殊些,职位上作为掌书记,算是帅帐内参赞军机的要员,智囊团的主要成员。
但到了关键时刻,也可以独自领兵作战,毕竟他手下还有史向文、潘美两位武艺非凡的勐将。
朱秀既是团结在郭威身边的军事贵族成员,也是如魏仁浦一般忠心耿耿的心腹谋臣,纵观郭威麾下文武官员,兼具二者身份的唯独朱秀一人。
魏仁浦虽然地位崇高,是郭威身边最具影响力的人物之一,但他本身没有兵权, 也没有独属于自己的武装力量。
朱秀此次来的匆忙,加上彰义军又远在泾原, 不可能率领大军一路穿越城关。
不过那晚帅帐议事, 决定由朱秀统兵前往七里郊挑衅后,郭威便爽快地从天雄军和其他邺都兵团抽调五千兵马,归属于朱秀直属。
朱秀的名声在天雄军里不算陌生,有天雄军的人马打底,这支先锋军组建起来倒也格外顺利。
统率后军押运粮草的柴荣,还特地派人拿着他的手令,当着朱秀的面,严令抽调到朱秀麾下的天雄军将校,务必要服从新任统帅的一切命令。
有柴荣为他站台鼎力支持,加上当年在沧州,与天雄军诸位将领短暂共事打下的良好关系基础,朱秀的先锋军顺利得到组建。
身披明光铠,胯下骑着金山马王红孩儿,腰悬一口雁翎刀,仰头望望迎风猎猎的朱字将旗,朱秀禁不住在心里生出无限感慨。
当年从沧州死里逃生,又因缘际会去到泾州,苦心孤诣地打拼三年多,为的不就是今日。
能够在郭大爷起兵之际,顺利投靠在其麾下,当一个有职分的小将,只要等到郭大爷入主开封,从龙之功便顺利到手,开国功臣的功劳簿上,必将有他一席之地。
机关算尽,就是为今日博一个富贵功名。
古往今来,再无别的功劳,能比得上救驾之功和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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