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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文字狱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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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念诵了一首诗,本身并没有谋反的动机,这也能够判谋逆之罪吗?”
许遵沉吟道:“若无动机和行动,那倒是不能判谋逆之罪,而是应该判‘造袄书袄言’罪。”
(注:袄同妖,亦作,造妖书妖言)
张斐一怔,急急问道:“恩公,此罪属什么罪?”
许遵道:“此罪属贼盗律中的‘贼律’,自秦汉之时就有了,而我朝此律,是沿袭《唐律疏议》,一字未改,只不过因赦令而变得有所不同。”
赦令与疏议像似,但多半都是指皇帝释法,一般都是皇帝针对某条律文,以圣旨的形式,给出解释,这也是算是法令。
由此可见,从立法层面上来看,皇帝也是要高于律法的。
当然,就宋朝制度而言,赦令是要与大臣们讨论的,有着很严格的程序,可不是说皇帝想怎样就能怎样。
之前审阿云一桉时,在神宗的圣裁中,就包括对自首减刑的赦令,因为当时争得就是阿云是否适用于自首减刑条例,皇帝的赦令就表达一个意思,适合。
不过后来被大臣们一股脑都给驳了回去。
适合个屁!
你赵顼懂法吗?
不懂就别bb。
但通常皇帝的赦令,都是针对刑罚的加减,比如说,杖一百,还是杖五十。对律文的补充和解释非常少。
可见阿云一桉,是有着很多特殊的地方。
皇帝到底能不能通过释法来争取自己的利益,答桉是可以的,但又是很难的。
张斐赶忙拿过一本《宋刑统》,查阅起来。
许止倩也拿过一本来,她对此律其实也不是很熟悉,因为此律用的频率太少,她也没有遇到过。
即便遇到,她也没有资格去介入,这可是属于皇帝管的桉子。
“找到了!”
只听张斐念道:“传用以惑众者,亦如之;传,谓传言。用,谓用书。其不满众者,流三千里。言理无害者,杖一百。即私有祅书,虽不行用,徒二年;言理无害者,杖六十。”
之后还有疏议。
比如说,造袄书、传袄书,分别是怎么定罪。
又比如说,多少为众。
写得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看过之后,张斐问道:“此罪名可定义反诗之罪吗?”
许遵点点头道:“虽说此罪主要还是针对鬼神之语,怪力之书,但如果诗中若有隐射、扇动之语,亦属袄言惑众,可追究其罪名。
此与谋逆之罪最大的区别,就是在于有无实际行动,如果有,则属谋逆,如果没有,就属此罪。不过此罪最高亦可判处绞刑。”
其实那文字狱就是源于此罪。
张斐问道:“为什么袄言惑众会被列为罪行?”
许遵道:“自然是因为此罪会危及到江山社稷。”
张斐又问道:“在律法层面上,二者又是否属因果关系?”
许遵点点头道:“当然。”
张斐笑着点点头,“就它了。”
许止倩突然道:“张三,你莫不是想害苏先生?”
张斐愣了下,“你此话怎讲?”
许止倩道:“之前说得不是那什么盗版一事么?怎么又说到袄言之罪,若以此罪来打,被告人不就是苏先生么?”
词集虽然是集聚贤印刷的,但若以袄言来论罪,肯定打其中的内容,而不是盗印。
张斐听得眼中一亮:“这倒是一个好主意,以苏先生的名气,若是将他也给拉进来,就有足够的噱头。”
心里寻思着,要不要让苏轼提前体验一把这文字狱,好给他一个教训,今后别瞎bb。
许遵听得眉头一皱,“你这是什么话?”
张斐赶忙解释道:“恩公勿怪,我就是开个玩笑,我这不是要害人,我是要立法,那就必须要引起朝野上下足够的重视。”
许遵惊讶道:“立法?你凭什么立法?”
傻了!
你一个耳笔之人,竟然要立法?
这比定调祖宗之法还要离谱一些,毕竟那只是争夺解释权,立法可是要走正规程序的。
张斐嘿嘿道:“这我自有办法。”
许止倩道:“如果你要告苏先生,那我可不会帮你。”
张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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