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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否,知否 第一章 夏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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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昏暗,山峰插云。山下铁索桥两端分别站立两位剑客。
少年穿白衣,老人罩黑袍。长风中白衣猎猎,一身说不尽的风流气度。
梦境戛然而止,少年无端抬起脸,愣愣望向四周,不顾抚平脑袋上几道酣睡压出的红痕,却只见学堂书声琅琅,同窗男女摇头晃脑背诵诗文。窗棂外朗朗晴天,好像先生佩玉的水头一般摇曳。
“早课也就两个时辰,睡成这幅死猪相,云仲,你也是乙宅独一份了。”
名为云仲的少年伸个懒腰,斜睨一眼边上挤眉弄眼的精瘦同窗,撇撇嘴没反驳什么,只是默默把书本向自己这边拢了拢,腾了块不大不小的地方。
他其实想说,你自己不也像个瘦猴嘛。但是想了想,又把这句话囫囵吞下肚子,闭目养神去了。
精瘦得像个猴儿似的同窗名叫李大快,想当初取名字还是他爷爷把自个关在屋里捣鼓了三天诌出来的,意为“大快人心”,可李大快并未觉得大快人心,心里反而十分厌恶,总嘀咕着迟早改个响当当的大名。
见到云仲挪窝,李大快面露喜色,把桌上小玩意拾掇拾掇,一股脑铺到云仲腾出的空桌上。这李大快虽说咬文嚼字的本事稀松平常,但手下的功夫真不赖。不需一炷香功夫,会蹦哒的田鸡,至多可以飞一巴掌远的麻雀儿,只要他手里有一团河边坚韧的水草芦苇,便能利利索索编将出来。
交了这么个心灵手巧的好友,云仲在乙宅的身份地位跟着就比往常高出半头。少年贪玩,对于李大快捣鼓的新奇物件相当感兴趣,不少同窗都用崭新毛笔同李大快交换过芦苇编的麻雀,活灵活现,宝贝似的护着,别人想看一眼都要矫情半晌。
别看李大快平常好说话,真与他做朋友算不得简单,心气不顺倔脾气发作,管你什么邻居叔婶的孩子,照样一句话噎得下不来台,这时想同他求个小玩意简直是痴人说梦。学堂里镇得住他的除了先生,也就数云仲能勉强压住这个倔驴。大家心里也有数,跟云仲交朋友,就等若与李大快交朋友,故而纷纷和云仲凑近乎。
至于云仲为何压得住李大快,大概是因为这两个懒货本就对脾气,所以颇为惺惺相惜。
放课时候,云仲手上多了一只精致的芦苇麻雀,用指头逗弄着麻雀,少年悠哉悠哉往家走去。路边馄饨摊摊主笑眯眯和少年打声招呼,说昨儿个刚来的大站白面,要不要来一碗热腾熨帖的馄饨。云仲摇摇头,娘亲已经备好饭在家等着了,花那冤枉钱不合适。
天色已晚,西方天边儿已经擦着点红,稚童赤脚拽着半新不旧的纸鸢,银铃一样的笑声在小巷传开,跟着几声妇女的训斥。云仲嘴角带笑,摸摸饥肠辘辘的肚子,家已经近在眼前。
有时候,无需好奇少年为何毫无理由的眉开眼笑,可能只是因为闻见了自家烟囱冒出的饭香。
云仲娘亲算是大地方嫁过来的,相比小镇上的妇女,多了几分知书达理,只是身子骨颇弱,后来和他爹一商量,也不再去做什么纺织女红,干脆在家全心照顾云仲起居。好在云仲父亲有个不错的差事,虽说常年在外,家底不说过分殷实,不过也算勉强温饱。
论收拾家务,云仲娘亲提起来便头大,毕竟大户人家的子女,终究比不得穷苦孩子从小耳濡目染。但衣食方面照顾云仲,那是远近邻居都晓得的,所以云仲虽岁数不大却已经七尺有余,面皮白净,周围妇女大娘总是夸云仲他娘真会养孩子,无论是客气还是发自内心,这时娘亲总是笑得合不拢嘴,说上一句这孩子像他外公,个子高随根儿。
吃过了饭,云仲贼头贼脑的打量娘亲,顽皮模样,不出意外引来几句笑骂和轻飘飘的巴掌,可娘亲依旧塞给云仲一枚铜钱。少年乐得合不拢嘴,紧紧攥着耍赖要来的铜钱飞奔出门,到南边书摊买画册去了。
镇南边常年有家书摊,摊主使一张油布铺在道边,将发黄的旧书整整齐齐码在上面,一本书一个铜钱,厚薄不论。别处书摊可随意翻看,摊主不会多计较,但小镇人家囊中羞涩,若是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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