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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刘宗云慢慢的靠近,这只金毛做出了警戒的架势。

  看来这只金毛在这里守护着什么,难道是有小狗?还是他的主人?

  刘宗云观察了一下,发现在这头变异金毛身后有一个井盖。

  这只变异金毛死守不退的正是守护着这个井盖。

  刘宗云大喊:

  “有人吗?你出来吧,丧尸已经被我清理干净了。”

  喊了几声,刘宗云就发现那个井盖儿被人悄悄推开了一条缝,有一双眼睛观察着外边。

  发现丧尸都已倒地,这才从那个井盖中钻出来。

  刘宗云看着那双眼睛的主人。

  这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她穿着紧身的牛仔裤,一件黑色的T恤,外面套着一件皮夹克,长发随意的挽在头顶上。

  虽然刚刚从下水道里钻出来,却也掩盖不住她的优雅。

  在刘宗云看到他的那一瞬,仿佛光线都被聚集在她的身上,那双明亮的眼睛,仿佛会说话一般。

  那个女孩说从下水道中钻了出来,打量着四周,又看向了呆住的刘宗云。

  这时,刘宗云已经完全呆住了,该如何形容眼前这个女孩的美呢?

  刘宗云两世为人,尤其是上一世作为宅男,在无数的影视、动漫、游戏中见过无数的美女。

  也有无数的美女,让刘宗云疯狂迷恋,上网提及必称老婆。

  但是此刻,刘宗云只觉得,将这些美女都加在一块,也比不上眼前这个女孩。

  用刘宗云在所有文学作品中看到的唯美的词句,都难以形容这个女孩的美。

  刘宗云已经完全呆住了,他此刻所能想到的,唯一能用来形容这个女孩之美的语言就是:

  “只觉得这个女孩五官相貌无一不是长在令他心动之处,她的一颦一动仿佛能牵动自己整个世界。”

  女孩却好像已经习惯,别人见她时都会呆住的情形,嫣然一笑,伸出了左手说:

  “你好,我叫林若曦,这些丧尸都是你杀死的吗?你真是太厉害了,连莎莎都做不到。”

  刘宗云连忙定住了心神,收起了手中的长刀,伸出了右手,若是平时,刘宗云脑子里总会想到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

  比如说握手时会想到,据说握手的礼仪的来源就是两个原始人见面后,都伸出自己的右手,示意自己手中并没有武器,演化而来的一种礼仪。

  但现在刘宗云脑海中,空荡荡的一片,想到的只有她的声音真好听、她的手真柔软、她的手真滑……

  愣住了一下,刘宗云这才回应道:

  “你好,我叫刘宗云。”

  于是两个人攀谈起来,刘宗云知道林若曦口中的“莎莎”,就这就是这只变异金毛。

  从小莎莎就陪着她长大,末日灵气爆发之后,这只金毛就变异了,变得体型庞大,力量强大,但是还跟以前一样十分乖巧听话。

  在末日以后,林若曦和莎莎一起相依为命,这次是林若曦的食物都吃完了,所以只能决定冒险出来寻找食物。

  结果不小心被丧尸包围了,林若曦只好躲在了下水道里,幸好这个下水道是一段单独的管道能容纳她藏身,只有非常细的几条下水口,通向其他地方。

  林若曦一边招呼着那只金毛,一边说:

  “谢谢你救了我,那我以后叫你刘大哥好了,你可以叫我若曦,刘大哥,你怎么这么厉害?消灭了这么多丧尸?”

  刘宗云还是以前那套说辞:

  “我是学武的,末日之前正好在乡下练武,结果末日爆发了,能吃的都吃完了,才到这里来找食物,在不远处一个大楼建了一个庇护所。”

  “之所以能够消灭这么多丧尸,是因为在末日灵气爆发之后,我发现可以通过练武,来吸收灵气,令自己变得更强大,速度更快,力量更大。”

  刘宗云和林若曦聊了几句,两人带着莎莎来到了,不远处的一家酒店的大堂里休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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