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各项事务。
算我吃个教训吧,人就是不能高兴得太早啊。林总夫妇早就立有共同遗嘱,他们逝后,林家所有的资产全归林子,若是只有一人先逝,那就由还在世的那位和林子共享遗产,遗嘱还特别注明:林氏公司的股权只能保证林子控制公司事务,不能出售变现,除非有林子本人的授权委托书,林氏公司的事务亦不能由林子的丈夫代为处理。
好在,林子病在医院里,对公司事务毫无兴趣,她看了遗嘱后就直接在我拿去的授权委托书上签了字,再加上妈给我的授权委托书,哇哈哈,林氏公司就是我当家啦。
不过,表面上林家的里外事都由我说了算,但实际上房子还在妈的名下,股权亦不能变现,我想一夜暴富把钱揣自己的兜里,那是没指望……要不怎么说林总夫妇都是人精呢?别误会,我不是抱怨,我挺服气的。
眼下这个结果,对我来说其实不坏,又不没钱用,我不打算谋财害命,我的计划是想利用林子丈夫这个合法身份来启动我自己的事业,林家的财产虽然不能为我所用,但林氏公司的资源皆归我支配,这已经足够了。林总死的仓促,妈在坐牢,林子生病住院,林氏公司的代理董事长临危受命,只得由我走马上任啦。
说句实话,这感觉简直不要太好,哈哈嗬嘿。
拉赞助、找剧本、拍电影、上宣传……我抓住一切机会,将林氏公司所有的资源都铺张在我自己身上,根本不用我主动费什么脑筋,上有所好下必应之,自然会有人凑上来为我出谋划策,献力献计,短短时间内效果显著,两个月过去,我作为新晋偶象明星,迅速火爆出名,红得发紫那种……粉丝热捧,片约不断,端的是烈火烹油,繁华似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