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的遗嘱才最有效力。
我奶奶还挺懂的嘛。
我答应下来,准备一客不烦二主,就带着我师兄的那个助理律师一起过去,但之前我想要先去见见林夫人,所以把去见奶奶的时间往后排了两天。
听助理律师介绍情况时,他说林夫人本人拒绝辩护,表示这个案子根本不需要律师,所以一直都不肯同意面谈,我们的辩护委托权来源于直系家属,连文件都是林子签署的,具体来办理委托事宜的是个超级有钱的迪拜外国人。
我这几天,辗转托了许多关系,还通过看守所的人反复劝说,这才勉强获得林夫人的同意,约我们在下午去看守所会面,据看守所的朋友反馈,林夫人最终听到想见她的辩护律师是我,才仿佛有了点兴趣,问兰文琬律师是不是兰中庭的侄女,我大伯是本市有名的企业家嘛,这谁都知道,看守所的朋友回答说是,林夫人就点头道,兰家的面子要给,那就见见吧。
林夫人何明眉,是真的给我兰家面子,还是想通过我,了解我大伯兰中庭的情况?
我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正打算上午就出门,早点去看守所候着,却忽然接到电话,不是打我的手机,而是直接打律所总机找我,来电声称是机场派出所。
机场派出所的人说,林子和兰文珠刚才下了飞机,取托运行李时,硬要拿走别人的行李箱,明明标签牌上显示的信息与她们的机票不符,而且她们的机票上也没有附托运行李的标签。奇怪的是这件行李无人认领,林子和兰文珠坚持要带走行李箱,机场保安不准,她俩竟然对警察动了手,现在被抓进机场派出所了。
林子和小阿珠,在机场被抓?我下巴都快要掉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