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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王领的佛罗里安

  阳光降下高丘,世界逐渐重归于夜。除了红堡的遥远光芒,四下已步入无边黑暗。他喜欢黑暗,要是可以,在黑暗中痛饮会更让他喜欢。夜晚独属于他,不必卖力表演不情愿的节目,不必在众人的轻蔑嘲弄之下憨笑,在一袋酒之后,昏暗的草房也能睡出国王的舒畅。夜晚最懂他。

  白天多数时候都不如人意。白天会嘲弄他,人们看到的会是白胖又颤颤巍巍的失败男人,一个由骑士变成弄臣的滑稽人儿。

  被嘲笑本来就是弄臣的职责嘛,他偶尔想。若是他被带到君临后以弄臣来培养,此刻他应该感到幸福。弄臣的工作简单,这些天下来,他滑稽地觉得,他竟十分具有小丑的天赋。想让四座欢笑,他甚至无需努力,他的脸型、他的举手投足都是别人的笑料。可他是照耀着伟大的白骑士巴利斯坦爵士的荣光进入君临,如今巴利斯坦爵士离开君临,他也走到了生命的谷底。

  他是唐托斯,能让他舒畅的,只有无人的夜晚,若是诸神没有降下疼痛就更好了。但诸神总是残忍,脑袋疼痛总是常常伴随,只有酒精才能稍微缓解。

  为了夜晚,为了止痛的酒水,白天的一切滑稽的付出都值得,而若是囊中羞涩,什么都没搞到,那老头儿赛尔弥就会出现在他的梦中,对他无言痛斥,怎么也挥不出去,其他时候还会出现已不存在的达克林、霍拉德,仿佛他们家族没落都是他的责任。

  这个夜晚就什么也没有。他痛恨这个情况,希望胡思乱想可以让他快点入眠,若是老头非要在梦里出现,他也没办法。伟大的白骑士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救了年幼的他,纵然在之后的岁月几乎遗忘他。这是好事,他已由骑士变成弄臣,而赛尔弥爵士不会知道,早在国王剥夺他骑士称号前,国王就收回了赛尔弥爵士的白袍,他在逃亡中约定不会记得曾救过的那个小孩吧?

  他曾想通过什么方式去帮助他,哪怕为他这样的英雄人物而死,但伟大的赛尔弥怎么需要他这个小小骑士帮助?他的问题太难,他的敌人太强大,他的错误也太早太深。

  赛尔弥爵士总是做错事,他想,伟大的白袍骑士不应去侍奉反叛的新君,不应在新时代的庸碌中消磨光辉,看看他如今的同僚都是什么蠢蛋玩意吧!甚至他的错误更加长远,他根本不该去救那个残酷的国王,也不该去救一个注定要成为弄臣的小孩!这个可怜的无辜的小孩应该随着他的父亲、兄弟姐妹以及他们效忠的领主一同去见诸神,而不是在这里无能又卑微地活着,靠一点酒才能度过艰难的夜晚,还要因太过弱小无法偿付恩情而愧疚。

  诸神如此残酷,让他从暮谷城之乱中活下来,从疯王的残酷统治中活下来,从君临城的大屠杀中活下来,在醉酒后的死亡边缘中活下来。而活下来更加残酷,无止境的疼痛,他希望诸神告诉他这么安排的原因。他闭上眼,他开始止不住回想,希望这些回忆能把他带入梦乡。

  他记得一具具烧焦的尸体从红堡中搬出来的样子,以及那个气味。他们活着的时候,每个身份都高贵,一个个御前首相,一个个国朝重臣,哪怕他远远看过一眼都会觉得荣幸,但他们烧焦后的样子却十分一致,连气味也一样。他搬过很多,这个工作如此耻辱,但少年的这些经历增加了他的见识。

  若是人烧得很焦,无论生前身高体重装饰都不会让死后的样子有所不同,但如果烧得只是半焦或有盔甲什么的容器,这就很可怕。他还记得为史塔克父子抬尸的情景。父亲的血肉在盔甲中烤熟,而钢铁在野火中保存得完好,上面的镂刻的冰原狼覆盖着焦灰,仿佛是送给国王的烤狼肉大餐,散发着令人尴尬的味道。他记得与同伴伊诺小心翼翼将尸体抬出时,对方的话,“不要乱动,看他烤得多完整焦脆嘞!”可搬运中不免碰撞,金属盔甲撕下了黏连的熟透的皮肤和肉,露出粉色的……那与焦脆就完全没有关联了。他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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