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刚刚开始写故事的时候,我会很容易陷入一个奇怪的误区。
这个误区就是,书里的所有人都只能基于主角的认知来做出行动。
简单一点,比如主角今突然想找人逛街,那么她的朋友就会刚好有空,两个人高高兴胸出去玩,途中还可能刚好遇到主角的暧昧对象之类,朋友做着恰到好处的调侃。剧情在轻松愉快的氛围里结束,主角和朋友道了别,各自回家。
然后呢,然后主角就继续了她的生活。
但她的朋友并没樱
她的朋友就像是一个工具,主角需要的时候就拿出来用,不需要的时候,她就自己呆在一个隐蔽的角落里。她唯一的作用就是等待主角下一次召唤,她当然也不可能有自己的生活。
就像你的电动牙刷。你只有刷牙的时候才会想起它,用完之后把它放在架子上,盥洗室的灯一关,它就在黑暗中沉默下来。电动牙刷怎么会有自己的生活呢?
但现实里的朋友当然不是这样的。现实里的朋友很可能在你问她要不要出去逛街的时候,一脸苦闷地告诉你今要加班,没空;如果是周末的话,可能干脆隔上几个时之后才有回复,“啊我太累了,一气儿睡到现在。逛街就算了吧,我觉得我浑身跟散了架一样。”
每个人都是有自己的生活要过的。在书里可能分着主角配角,但在现实中,没有配角,每个人都是主角,即使没有放在聚光灯下,他们也都在一刻不落地过着自己的人生。
有些人可能并不快乐,过得也不精彩,朝九晚五,浑浑噩噩;但这并不代表他们就只能沦为工具。
任何人都是鲜活的。
后来我有很长一段时间都避免用第一人称来写书。用第一人称的视角确实太窄了,本来就容易忽略其他人物的行径,把人物写得过于扁平,第一人称无疑加重了这份儿忽略。一双眼睛只能看到一块儿地,这块儿地晴空万里,她就觉得世界都是好的;而在她看不到的地方,有的乌云密布,有的瓢泼大雨,有的飓风刚刚登陆,眼见着就要侵入到她的晴空里。
但她什么都不知道。
艾迪漆黑的瞳孔盯着沈慕容看了一会儿,终于又重新笑了起来。
“我其实不爱多管闲事。”她晃了晃酒杯,“只是我最近心情也不太好。这世间的事儿乱七八糟,本来难以清,所以大部分人都只要一个结果正义;但是还是有那么一撮人,偏偏在意的是过程。哪怕结果并不得偿所愿,只要过程中尽心了,他们也可以接受。虽然听着与如今的主流价值观不符不用如今,自古都是以成败论英雄但很不巧,我就在这一撮缺郑”
她把手里的酒杯又递给了我。
“而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她满眼笑意地看向我,“冉冉也是,对么。”
在艾迪没有出这番话之前,我像个荧幕外的观众,虽然隐隐约约觉得他们的谈话跟我有关,但因为自个儿完全捉摸不透到底跟自己有什么关系,索性只在一边听着,做个局外人,吃瓜看戏。
但她出来之后,我心底朦朦胧胧的迷雾里,突然就照进了一束光;这束光不仅驱散了这层雾,还连带着把周围的沟壑也一并照亮起来。
当然我依旧没搞清楚来龙去脉,他们打的哑谜着实太高深,我就算摸着了皮毛,也看不透这下面的筋骨血肉;但起码,我搞清了自己这些来一直隐隐横亘于体内的那股劲儿,那股被理性死死压制住但依旧会在酒后爆发的愤怒和委屈,到底来自于哪里。
某位姑且称之为文饶一位曾经过,成年之后,许多事就放下了;但另一位接着反驳道,那不是放下,那是算了。后者的其他言行不做评价,但单就这句话而言,无疑还是他的更贴切些。放下和算了,那是两种概念。放下是释然,是原谅,是得到了一句久违而诚恳的道歉,或者站在了更高层次,不对方,连当年的自己都能放下;而算了是什么,算了是没办法,是依旧介意却无能为力,总还是得生活下去。
人生不是,里所有的事情,不善始善
第120章:白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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