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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铁血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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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因为再做一个菜的问题,两人争执不下,林诺被别人当面拒绝之后反而厚着脸皮找各种能留下来吃饭的借口。

周北嗣对于她所说的那句“我们既然成为真正的新邻居,我不得不留下来与你喝点酒庆祝一下”不敢苟同,但最终还是多做了一个菜外加一个汤。

两人恢复了真正邻居该有的状态。

林诺不会给他门前贴有便利贴的牛奶,也不会靠着喝水的空杯子再次登堂入室,更不会坐在平安出入的垫子上等周北嗣。

这些都太暧昧了。

不适合邻里好邻居的相处模式。

所以成了好邻居的林诺,每一日只闻着饭香,拍门过来蹭饭。

为了周北嗣说得保持距离,不生暧昧,林诺蹭完就走,碗也不洗。

“你明天不上班,能做硬菜吗?你给我罗列个单子,我今天可以去超市买。”

周北嗣看着她圆润的脸:“林诺,你胖了。”

林诺显然不信,她瞪着眼瞅他:“你别瞎说,我怎么可能会胖?我不是易胖体质,我是易瘦体质!”

周北嗣不再提醒自我催眠的傻子,他突然道:“我要养只狗,你这周末就不要过来了。”

林诺自从当了好邻居,是一点形象都不要了。

她今天刚赶完书稿,直接带着眼镜,顶着满头油过来蹭饭,她还美滋滋想着这周末能再吃顿好的……哪知周北嗣要养狗!

周北嗣竟然要养狗?!

林诺自己都算半个无业游民,舔着脸阴阳怪气别人:“你个公务员,养什么狗!能养得起吗你?”

周北嗣站了起来,垂眼和林诺对视片刻,他移开视线道:“能养的,这一个月下来,我觉得应该没问题。”

林诺:“……”

周北嗣把碗收拾干净,看着往门口溜的林诺,他又提声说了句:“我是说真的。这周末,石头就会送过来了,是只金毛。”

其实这句话,应该改成:这周末,你就别来蹭饭了,不要空肚子白跑一趟。

林诺把周北嗣家的门摔得震天响,又把自家的门也摔得震天响。

周北嗣听着那两声,止住了嘴角的笑。

周北嗣要养狗了,是真的要养狗了,不是说说的。

林诺听见隔壁传出几声狗叫时,脑子里就围绕着这句话。

她不喜欢狗,特别不喜欢。

而她的好邻居周北嗣为了跟她保持距离,养了她最不喜欢,特别不喜欢的狗。

林诺气得,接连泡了一个星期的夜店,每天凌晨才醉醺醺回家。

连续一星期的荒唐,第八天一早被编辑姜芸女士连环call给震醒。

林诺在抽屉里没摸到醒酒药,披着一件外套,往小区对面的药店走。

进入十二月,温度降下来之后,在外面待上几分钟就冻得人四肢发麻。

林诺走在路上,有些想念周北嗣家早上总是温热的牛奶和自家犯热的暖气。

她吸了口气,靠着意志力,抖着下半身往前走,拐角却遇见了只狗。

林诺吓得一激灵,接着把整条石子路都让了出来,沿着干枯的草地走猫步,余光注意到那只金毛没有看她,她暗自松了口气。

“就这么怕狗?”

林诺自从听见周北嗣屋里传出狗吠声,她就再没见过周北嗣。

她抬眼看到周北嗣时,难过得想流泪。

林诺毫无形象可言的又往前猫了一步,她给周北嗣总结道:“这只狗来之前,我一天见你二回,早一回,晚一回,运气好了,能一天见三回。”她不敢指那只狗,就用眼神示意,道,“它来之后,我九天见你这一回!”

周北嗣蹲下身子,摸着金毛背上的毛,抬头问她:“宿醉头疼?”

林诺看着跟周北嗣一样动作的那只大型犬,她下意识后退着,显然是拒绝跟周北嗣聊天,她指了指周北嗣身后的楼:“不疼,你带着它回家吧。”

林诺一个多星期没看见周北嗣,周北嗣也一样。

周北嗣平时作息就很规律,早七点半点出门,晚六点半吃饭,林诺以前会卡着点开门等他,或者闻着饭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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