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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胡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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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

李朝歌穿了穿着一身莲红穿珠垂胡袖升越皂衫和大白竹织针对鸟吉字纹锦子裙,头发绾了一个海棠髻,因为还要骑马,所以精致的发鬓里只插着一根珍珠簪子。

簪子上的珍珠足有六颗,最珍贵的是簪子顶端有一个如指甲般大小紫色珍珠。

宇文胤骑着一匹黑马正在宁王府门前等她,他今日穿了一件本厂黑春满园罗裰衣,腰间系着暗绿蛛纹金缕带,头发高高的冠了起来。

看见李朝歌他微微有些惊讶,他甚少由心的笑,抑制住心中的惊艳,他忍不住扬起了唇角,心里十分幸福。

忽的看见李朝歌头上的珍珠簪子,他下了马走了过来,眼睛盯着簪子。

那簪子他记得,就是在他年幼的时候,被皇兄们欺负,被扔进了河里,当时恰巧有个小姑娘将他救了起来,为表达对那姑娘的感激,母妃便将自己嫁妆里的簪子送给了她。

“这簪子是你的?”宇文胤看着李朝歌问道。

李朝歌心下一紧,伸手摸了摸自己发髻。发簪不是她的,是她从李书韵手中抢来的,李书韵怎配拥有这样的簪子,莫非是这个簪子有问题?不对,明明当时自己和李书韵都不大,宁王殿下怎么会问这个簪子?

她抬头看着宇文胤,含笑问道:“自然是我的,宁王殿下可是有什么问题?”

宇文胤笑了笑,李朝歌面如桃花,他想原来小时候被其他皇子打伤,是李朝歌救了自己。李朝歌救了自己不止一次,看来他们的缘分早就已经定下。

他想伸手去摸,但又觉得不妥:“无事,只是觉得你与这簪子甚配。”

李朝歌心下一松说道:“谢宁王殿下夸奖。”绕过宇文胤,李朝歌低头做进了马车里。

不再耽误,宇文胤翻身骑上了马一行人去了围猎。

到了皇家猎场,李朝歌从马车中走了下来,眼见皇子们都已经到了,她瞧了瞧,有些皇子她也认识,不过人家的内院她就不太清楚了,只是偶尔听李逢春说过。

眼见二皇子身边带着的应该就是二王妃,她说道:“是不是只差咱们了?”

宇文胤向那边看了一眼,说道:“五哥还没有来。”

李朝歌点点头,宇文胤要去寒暄几句,李朝歌没有出嫁若是往皇子堆里去就有些不合适,她知道应该有个好名节,于是看到王妃们并未入坐,而是和皇子们聚集在了一起互相介绍,她说道:“我先入座了。”

宇文胤点点头,二人就此暂时分别。

李朝歌其实无意与那些王妃们在一起,毕竟王妃们心里想着都是自家的丈夫,她一个未出阁的姑娘,若是去了怕也落不着好,况且跟一群成了亲的有什么好说的。

可身边的位置是七王妃的,七王妃走回来坐在自己的软垫上。她打量了李朝歌一眼,随即和坐在软垫上的六王妃谈论起了煮茶。

李朝歌坐在软垫上昂头往外瞧。见到一个大约四十岁左右身着红色的衣裳的男子,看起来有些胖,想必就是敦厚的大皇子了,这个大皇子一向对皇位露出不感兴趣的模样,一直中规中矩,所以也颇得皇上的信任。

身着华服的想必就是二皇子了。皇子中只有他穿着最扎眼,而他也颇有一股子贵气,显得高于别的皇子一头,都说他是最有可能继承太子之位的人选。他母妃也颇得皇上喜爱,可惜他母妃在生他的时候难产身亡,以至于皇上对他颇为疼爱,养成了一个狂傲自大的性子。

此时他身边围了几个皇子,正在一起说笑,宇文胤就站在二皇子身边,李朝歌琢磨了一下,宇文胤好像一直和二皇子一派,既然是一派,那为何宇文胤又要招兵买马?

男生女相的柔弱样子应该是三皇子,他身体也一直体弱多病,今日天气上好,他却披了一个狐狸毛的斗篷,珍馐药材常年累月的往他府里送,他手放在唇间咳嗽了一阵,向着其他皇子拱拱手,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坐下。

这时五皇子来了,李朝歌看着他,觉得他很有少年意气,下了马,他笑嘻嘻的跑向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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