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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 1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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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山老六叫作直建

但当他认得杨戬之后,这个名字就像狂风里的沙一样,渐渐被许多人忘了。

因为杨戬只叫他老六。

一个名字若不再是名字,就不会显得那样亲密,那样近。而是有一些含义的,有一些客气的。所以他们叫他二爷,而他叫他老六。

他没有去问杨戬是不是忘了他的名字,毕竟他们二爷是不可能忘的。

二爷什么事也不可能忘。纵是忘了,也不可能忘。

何况他并没有忘记。

杨戬总是记得许多事,只是很少有人问过他。

而且即使有人问,他也不会说的。就比如说,他的妹妹曾经问过他一句话。

“你还记不记得,二千年前的灌江口,我们是怎么家破人亡的?”

那时三圣母已经被囚禁在了华山之下。那个美丽又柔弱的女子枯坐在由法力凝结成的光束之中,含泪望着他。

杨戬沉默着,没有回答。

她一定以为他已经忘了。而他正要让她这样想。

内殿的卧榻旁,杨戬一个人坐在那里。卧榻边有桌子,桌子上有茶,但是没有酒。

茶能使人清醒,使人冷静。酒则使人沉醉,使人发狂,使人遗忘。

杨戬深吸了一口气,将五指收紧。

他被称作战神许多年,但他肉身成圣,因此肌肤莹白,手指像是上好的玉雕。这样的一个人,一张脸,原本应该很容易被人错看或是误会的。

可当杨戬身披战甲,手持三尖两刃刀坐在云巅时,从没有人会错看他。

因为那双眼睛实在是太冷漠了。冷漠到好像世间万物都不会令这个人动容,好像纵使千千万人死在他脚下,他也依旧高高在上,如同一座冷漠的雕像。

只有经历过太多事的人才会有这种眼神。他们心里塞了许多东西,多到无法再将其他事放进去,所以才会无情。

而谁也不知道,杨戬的心中,只放着一件事。

他的小指指甲留得很长,在收紧时便向掌心扣去。像他这样曾经历过千锤百炼的躯体,几乎任何一处都可以当作兵戎利器。因此他的掌心被划破,血流了出来。

杨戬的拳头握得更紧了,像是要刺穿手心那样用力。

鲜血从五指的缝隙处淌下,他的眼神却更加清明。

只有疼痛,才能让他清醒,才能让他继续与那一天的自己一般感同身受,才能提醒他不要忘记,他是为了什么而活着的。

他恨这无情苍天,恨这天条。

这恨不能记在笔下,不能记入法宝,只能记在心里。

两千多年,实在是太长了。长到许多人都早已忘记了当年的样子,或是曾许下过什么承诺,说了什么话。

而他不愿遗忘,无法遗忘,不能遗忘。

再痛苦,也不可以忘!

这便是放在他心里的事,这件事在他的心里生了根,也已经大到将他心中的所有缝隙都填满了。

而他也不需要别人去记得,因为仇恨与痛苦这种事,几个人记得比许多人记得好,一个人记得比两个人记得好。

他不介意去当那最后一个人,也是那个将会把一切都划上句号的人。

没有人懂得在这件事上,他是如此傲慢,如此自大的。

杨戬的双眼在昏暗的内殿中熠熠发亮,那疼痛使得某种光芒与以前的数百、数千、数万次那样,又在他的眼眶中点燃了起来。

然后指甲从掌心抽了出来。带出的鲜血像是被什么吸引一样朝着掌心滚去,飞快地重塑着手掌中那一片鲜血淋漓的地方。

任何伤口也无法在他这样的仙体神躯上停留很久。刻不下的东西总是最容易忘记,所以神仙其实是很健忘的。

杨戬从卧榻上站了起来。

为了这件事,他还有许多事要去做。

然后他喊道:“哮天犬。”

那个黑发黑袍的人便弓着腰从门外蹦了进来,脸上还挂着讨好的笑,一面说道:“什么事?主人?”

杨戬道:“我要再去见一见沉香,你随我下界一趟。”

哮天犬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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