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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周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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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那个惊才艳艳,但却英年早逝的人。

“师兄……你?”

乔初染蓦然想起秦慕州说过的话,北城大学,10届计算机与自动化工程学院的毕业生,周朝也是。

如今她终于明白当初听到这些话的时候,心里升起的熟悉感。

“你跟周朝认识?”乔初染问。

直到这一刻,她的脸上才有了明显的情绪,眼眸之中波光盈盈,带着些许急切。

秦慕州忽然有些后悔了,后悔提起周朝。

他嗓子发干,“以前在同一个实验室的。”

乔初染怔怔了一下,筷子无意识地戳着碗里的鱼片,低眸道:“自从他去世之后,没有人再跟我提起过这么名字,这么多年了,你还是第一个。”

说罢,乔初染拿起桌上的啤酒,半杯啤酒一饮而尽,眼眸水光更盛。

秦慕州喉咙艰涩。

周朝何止是他同一个实验室的,是大学四年,再加上研究生的时候,关系最铁的哥们,两人一人来自南边,一人在北方长大,性格却十分契合,甚至在对自动化工程的开发上也相得益彰。

他知道周朝的理想,知道周朝喜欢的姑娘是谁,在那段青春年岁里,有着最热烈的对未来的憧憬,一起为了同一个目标通宵达旦,为了同一个胜利的成果欢庆一夜。

但那都已经过去了。

一场实验的意外,周朝的生命止于24岁。

他的人生,也发生了重大的转变。

乔初染低眸,盯着桌上咕咕作响的锅,鱼汤翻白,散发出熟悉而鲜明的味道。

周朝比她大三届,乔初染上初中的时候,周朝已经毕业了,但学校里留着他的传说,乔初染只知道这个名字,不曾见过这个人。

到了高中,依旧是只闻其名,不见其人,但因为都是同一个地方的,乔初染这个名字经常被跟周朝放在一起。被老师表扬称赞。

两人真正认识见面的时候,是在北城大学的同乡会上,当时乔初染听到周朝这个名字,因为这么多年的被认为联系起来,便下意识去找人,就这么认识了。

因为是同乡,还都是五溪镇的人,两人在北城,如他乡遇故知,不出一个小时便犹如认识了十年,关系十分好。

周朝不止一次地说,学好了自动化,以后回家乡发展农业,让传统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耕方式结束在这一代。

也是周朝带着她,认识了陌生的北方,陌生的领域,让她这个外乡人,有了更多的底气。

这么久过去了,每一次提及周朝,乔初染的心里,都有一种无法言说的疼痛和惋惜。

恨天公作恶。

乔初染扯了扯唇角,给自己夹了一块鱼片:“我从来没听他提过你。”

秦慕州不语,好半晌之后,声音微哑:“抱歉,不该跟你说这些。”

他以为,乔初染应该会认识周朝的妹妹周春雨。

乔初染摇了摇头:“没事,有什么可抱歉的,我反倒觉得庆幸,这个世上,除了我,还有一些人记得他。”

末了,乔初染扯唇笑了笑:“师兄,你知道我为什么坚持回来发展新农业么?”

秦慕州瞬间了然了,但见女孩唇边一抹浅淡的笑意:“以前周朝便跟我说过,北城现在的荷花村,也可以是五溪镇的未来,你信么?”

北城荷花村,是全国第一个典型的新农业示范村,三十年前,是个人人温饱艰难的贫困村,男人娶不上媳妇,女人嫁不出去,但如今已经成为华国时代发展的大典型,率先成为综合性田园乡村的典型。

秦慕州定定地看着女孩,她容神柔软,却带着无尽的坚毅。

一如当年,周朝的眼神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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