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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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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大学寝室卧谈会上,几人躺在床上聊起了感情八卦,聊着聊着发现只有莫茜没说话,这怎么能行?于是轮番盘问莫茜以前喜欢过什么人。

这个问题难倒了莫茜,她绞尽脑汁良久发现实在没有候选人。

莫茜老实回答:“没有。”

几人不信,这年头,谁还没有喜欢过一个人呢!

莫茜补充:“最多就是觉得人家长得帅多看几眼。”

也仅仅是多看几眼罢了。

高中有一段时期,莫茜与班长成为了同桌。

班长当年是个清秀的小帅哥,瘦瘦高高的个子还有优异的成绩一度让莫茜总能在人群之中找到这个发光体。

后来换了座位,对方成绩下降,莫茜又发现他打篮球挺一般,脸也被她用放大镜挑出不少毛病,于是这人就淹没在茫茫人海了。

这能叫喜欢?

莫茜觉得她最多算是对人有点好感。

看看人家言情男主,不爱江山爱美人。看看人家言情女主,为爱甘愿被虐身虐心。

相较之下,莫茜不免觉得这点微末好感实在够不上喜欢的标准线。

宿舍几人不信邪,但是几次卧谈会下来都没撬开莫茜的嘴,只能信了她的邪。

白桦啧啧称奇:“我幼儿园就开始暗恋小男生了,你上了大学居然都没有一个喜欢的人?”

莫茜反问:“你那叫喜欢?你不就是看人可爱馋人身子吗?你现在还喜欢吗?还记得人家叫什么名字吗?”

一连四个问题,白桦完全不慌,她反问道:“那怎么不叫喜欢?我幼儿园把我的糖省下来给他还不叫喜欢?”

莫茜:“给糖就喜欢了?”

一块糖就说喜欢人家,这也太便宜了吧。

白桦语重心长同她说道:“每个时期的喜欢都不一样,幼儿园的时候给一块糖就是喜欢。你幼儿园就想和人家同生共死,人爹妈还不答应呢。”

好像有点道理,莫茜无法反驳。

但她幼儿园没有给小男生送过糖,只和他们玩过泥巴,糖都是和小姐妹分的。

这样想来,莫茜觉得自己单身到现在不奇怪。

她躺在床上打开手机翻了翻,都提不起兴致。

她知道她妈担心她的终身大事,这让她深感头痛。

莫茜也不是不想谈恋爱,如果霸道总裁手捧一百万要同她谈恋爱,她立马就颠颠地就答应了,别问为什么一百万就答应了,问了就是穷,没见过世面。

当然,如果霸总妈妈拿一千万让她分手,她也会毫不犹豫答应。

别问,问就是穷。

高中的时候莫茜沉迷总裁文,觉得自己灰扑扑的形象是因为还没有认真打扮,稍微打扮一下肯定艳惊四座。

将来会有一个霸道总裁,踏遍万水千山找到自己,深情款款地说:“你就是我的十四亿分之一。”

然后灰姑娘艳光四射地出现在众人眼前,亮瞎别人的狗眼。

但是生活不是小说,后来莫茜长大后,领悟到了一个残酷的事实,灰扑扑的形象不仅仅是因为没有打扮,更大的可能是因为长得灰扑扑。

长得灰扑扑也就算了,还不打扮,简直没救了。

人霸道总裁又不瞎,没有好看的外表,谁有心思了解你的灵魂,凭什么看上你个真·灰姑娘?他就不能从白富美中找一个有趣的灵魂吗?非得从灰姑娘中找?

还十四亿分之一,没有你,人总裁就不结婚了?

大家都以貌取人,看个小王子印象最深的是小王子和玫瑰的故事,捡片树叶当书签也要挑没有缺口的。

漂亮的皮囊人人都喜欢啊。

莫茜拿起手机,熄屏的手机顿时倒映出一张无精打采的脸。

如果性转一下,莫茜变成了一个男孩子,“他”是绝对不会看上现在的自己。

也不是说长得丑,而是又怂又懒又没志气,没有任何亮点。

少年漫的主角还坚信自己始终能拯救世界,而莫茜却觉得就算是世界末日,她也还是条咸鱼。

莫茜偶尔觉得自己很奇怪,明明没有谈过恋爱,却像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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