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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入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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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除外。
在法律面前,华夏公民享受人人平等。
现如今,叶凡负巨额赔款,无力偿还,自愿签订了三十年的“卖身契约”,今后少不了要夹起尾巴做人。
除非自己拥有一千万!
又不能另外找兼职,到哪里去弄这么一笔更大的巨款呢?
对了!
《仙授秘方》!
自己怎么把这本神书给忘了!
在拘禁期间,没机会研读上面的内容,里面到底记载了什么还一无所知,单凭一张封面,是不是真品也不敢确定。天下哪有那么巧的事,大街上无意间救了一乞丐,然后他就留下这么一本早已佚失的道医神书上半部,自己则不知所踪。
莫非他是神仙,特意下凡来点化自己的。
算了吧,这世界上哪来的神仙,学医的都应该是无神论者,不是吗?
可是仙授秘方,仙授,仙授,虽然据传作者是扁鹊的师傅长桑君所著,或许当初也是神仙传授给他的也说不定。否则的话,干嘛叫这个书名呢?
正在叶凡胡思乱想之际。
小太妹已经领他来到一楼的会客大厅。
沙发上坐着一妇人,全身珠光宝气,一双丹凤眼直勾勾地盯着叶凡。
叶凡觉得她的眼神有种摄人心魄的力量,脑海里随即闪过一个名字——《红楼梦》里的王熙凤。
“你就是叶凡?”
“是。”
“契约签过了?”
“是。”
“对里面的内容都了解清楚了?”
“是。”
“很好,你先坐,这里还有一份协议,你要签一下。”妇人摆摆手,示意叶凡在对面沙发上坐下。
随即命令身边的中年仆人,“去,刘妈,把我书房办公桌上的协议拿来。”
刘妈将协议取来放到叶凡面前。
开头几个字就把叶凡看傻眼了。
“入赘协议”
入赘?
小太妹千方百计地陷害自己,就是为了吴家招自己入赘为婿?
不能吧!
叶凡虽然对自己的长相还颇有几分自信,但是也有自知之明,漫说没有潘安之貌,就是比之娱乐圈“四大天王”也远远不及。大学毕业两年,小医生一个,现如今证件还被压着进不了医院上班。没什么大本事,生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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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是穷困潦倒。还有父母和亲戚基本上都在农村,更无家庭背景可言。
就这些个不入流的条件,怎么也不至于让这个千金小姐对自己一见钟情吧!
不过,叶凡想起第一次见面时她那些奇怪表情,特别是嘴角露出的那丝怪笑,正所谓“各花入各眼”,说不准她就喜欢自己这歀呢?
前些年那个韩国最有钱集团的大小姐不就单单选了一个无学历、无长相、无才华的“三无”司机做了乘龙快婿嘛!
有钱人的世界自己一个农村家庭的穷孩子根本不懂。
“看好了没有?看好了赶紧签!”小太妹催促道。
真的就这么急着要收了自己?叶凡抬眼看了看她,眼神里却并无一丝爱恋之意。
叶凡更加懵逼了!
行吧,赶紧往下看具体内容吧,和“卖身契约”一样,同样只有短短几条:
第一,不领结婚证,七日后与吴雨霏举行订婚典礼,自此成为吴雨霏名义上的入赘丈夫。
第二,生活中24小时照顾吴雨霏,随叫随到。
第三,除非吴雨霏要求,不得主动发生任何肢体接触。即使吴雨霏要求,也不得发生性关系。
最后又有一句话,如违反上述第三条,将报警处理。
下面左边空白处是自己签名的地方,右侧则已经签好了名字,上面是吴雨霏,下面写着监护人:丁莉颖
原来这小太妹名叫吴雨霏。
可是怎么还要监护人签名呢?
难道说她还没满十八周岁?
难怪不领结婚证,这么小的年纪确实没达到法定年龄。
第二条好理解,自己算是卖到她们家做仆人了,只要不涉嫌违法,怎么折腾都不为过。
第三条也能想得通,毕竟年纪还小嘛,又不是正式结婚,哪能发生夫妻关系,万一不小心造了个小孩那可是让家族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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