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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路明菲,不是路明非!正文卷67.龙之侍咔哒一声轻响,摇曳的火光驱散了黑暗的阴霾,整个甬道顿时亮堂起来,照亮的是一盏小灯,青铜质地,造型是一位宫女跪坐,一手拖着灯,一手的袖子拢在灯罩上方,就放在甬道的侧面。

  叶胜立刻认出来那是长信宫灯,汉代宫廷的造物,三国时刘备总是自称中山靖王刘胜之后,而长信宫灯就出土于刘胜的妻子之墓。

  一个女孩站在长信宫灯旁,一袭白底蓝边的交领襦裙翩翩坠地,看上去不超过二十岁,头发盘成螺髻,不施粉黛都很像什么偶像剧里的言情女主。她弯着腰,手里拿着两颗发火用的燧石,长信宫灯的火光微微摇曳,她的脸庞度上了一层朦胧的灿影,叶胜有种古怪的感觉,仿佛这女孩来自千年之前,神秘而不可捉摸,他看到的只是她的影子。

  酒德亚纪和叶胜都不敢往前,虽然他们和女孩之间的距离不过五六米,在青铜与火之王的城市里,忽然遇到了一个看似像人类的古着少女,没有人会觉得那张看起来平静如水的淡然面孔是可以攀谈的可爱小姐姐,当她回过头来的时候,他们看到的也许会是君王的盛怒。

  龙王诺顿会是个女孩儿么?叶胜飞快的转动大脑,卡塞尔根据已经掌握的龙族资料大致还原了古代龙族的历史,四大君主据说都是由黑王直接缔造出来的,龙族即使孤体也能繁殖,并无雌雄交配的必要,而人类也从未确认过龙这种生物有无性别之分。

  龙族太完美了,简直是进化树繁衍上的极致,到了那种地步后代这种东西似乎都可有可无,因为一条龙只要被杀死之前留下了卵就能再度重生,而本身世界上能威胁到他们的东西就不多。中国古代有凤凰浴火涅槃重生之说,但龙才是真正的不灭之身。

  “已经好久没有人来过这里了。”女孩把燧石丢进长信宫灯里,合上盖子,双手藏在宽大的长袖里放在身前合拢,“今夕……是何年?”

  “从王莽代汉改国号为新的那一年算起,已经过了两千零二年。”酒德亚纪大着胆子说,如果这个女孩确实是诺顿本人,那么她肯定知道王莽改元的事情,公孙述正是从这个时期开始正式发迹的。

  “两千年……”女孩喃喃低语,“弹指一挥间,竟已过去了这么久。”

  从她身上叶胜感觉不到任何敌意,但是释放出去的蛇都被这女孩挡了回来,她面前似乎有一道无形的墙壁,这意味着女孩的血统远在叶胜之上。

  叶胜悄悄握紧了潜水刀,他在卡塞尔学院的实战课所有项目都拿到了A+的评分,尽管言灵不适合战斗,面对一个人形的龙王他觉得自己多少还是能去过两招,这样至少可以给酒德亚纪争取到逃跑的时间。

  “我动手的同时,你就往回跑,原路返回。”叶胜用言灵和酒德亚纪直接思维沟通,这样就可以避免被对方听到。

  “你疯啦?”酒德亚纪惊讶地睁大了眼睛,“她现在还没有展现出敌意!”

  “会出现在青铜城里的龙族,除了诺顿还能有谁?”

  “我能听到你的声音。”女孩忽然说,叶胜心里猛的一抖,“但你确实弄错了,主君外出,臣子当恪守尽责,留在这里是我的本分。”

  她半侧过身,做了一个邀请的手势:“我是主君的侍从,名为参孙,家主不在,招待客人也同样是臣子的礼仪,请随我来。”

  参孙的一举一动都有种古代大家闺秀的优雅与从容,出身名门的大小姐往往诗词歌赋礼仪典雅无所不知,叶胜一直觉得这种人就应该只存在于电视剧里。但现在真实的古人就在他面前,参孙来自两千之前,也许甚至更久,所以她会问今夕是何年,因为这千年她不曾离开过这里。更令人在意的是,她说主君已经离开,青铜城的主君当然不会是公孙述,龙王诺顿,难道已经苏醒了?

  不知道这些是谎话还是真相,至少参孙没有表露敌意,而且她现在也很平易近人,叶胜和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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