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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奔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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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沈晨被邀请到七叔家做客。
七叔家有三个孩子,长子沈桃十八岁,已经成为了家庭劳动的顶梁柱,长女十六岁,今年年初就嫁人了,幼子十二岁,就是之前被沈晨呵斥的那个小孩。
沈桃被派去叫回沈晨的父母了,因为迟迟未归,怕菜凉了不好吃,七叔就招呼沈晨道:“阿晨,先吃吧,不要客气。”
“我跟七叔可不会客气。”沈晨笑了笑,又说道:“不过七叔是主我是客,七叔先吃。”
“那就先吃吧,阿英,去把这碗放入锅里热着,等三兄回来留给他们。”
七叔沈敏招呼了妻子让她先把其中一碗煮好的鸡热一热。
等七婶回来,七叔夫妇和他们的幼子以及沈晨四个人就开始先动筷子,就着粟米,也就是小米煮的饭大快朵颐起来。
此刻距离缯阳聚约六里外的兰山聚沈氏祠堂外,沈真刚刚通过了选拔,正式成为一名族丁。
汉人比较尚武,沈真在光和年间曾经因为朝廷征发去过并州作为边境戍守的武卒,和当时如日中天的鲜卑打过仗。
虽然当时他是在后方只打过小规模战斗,甚至到目前为止他也仅仅只杀死过一名敌人。但当兵的经历也一直深深地影响了他,让他常常以大汉边军自称。
这個自称还是比较值得被拿来夸耀的,因为当时大汉朝廷征发士兵的方式有三种,一种是以邢徒罪人组成的谪兵,第二种是征发边境少数民族的雇佣军,最后一种则是征召内地的良家子。
按照地位高低,良家子的地位最高,到了边境之后也往往会被担任底层军官,如伍长什长之流,沈真那时就当过什长,指挥了十人小队,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
退伍回乡之后,沈真就因为这段经历至少在缯阳聚沈氏家族的威望中比较高。
因此如今族人南迁要组建族兵,不管是碍于情面还是自身想法,他都必须参与到其中去,甚至还得担任一定职务,不然乡里可能会说闲话。
沈晨知道这一点,也知道母亲可能劝不动他,但父亲为人执拗,母亲都劝不动的话他其实也不可能劝动。
毕竟在这个父母大于天的社会,作为儿子如果违背父亲的意愿,那就是不孝。
一旦被打上不孝这个标签,在汉朝以孝治天下,就连当官最重要的途径都是“举孝廉”的时代,那就意味着寸步难行,被整个社会给抛弃。
所以沈晨没办法去劝阻沈真,只能看他自己的心意。
但目前来看,沈真还是没有改变自己的想法,在沈晨的母亲找到他后,劝阻了半天,仍然不为所动。
由于天色渐晚,父母没有摸黑回缯阳聚。
族里组织族兵训练,总共征召了一百人,沈真因为以前的经历而被任命为其中五十人的队长,统一安排了住处,将日夜训练尽快形成战斗力。
不过沈晨的大兄沈忠就居住在兰山聚,夫妻二人也没有去集体宿舍,而是就住在了沈忠家。
沈桃脚程还算快,在天黑之前本来已经到了沈氏祠堂外,结果去了之后才知道族人们刚刚散去不久,他三伯沈真夫妇去了兰山聚从兄沈忠家。
这个时候要是沈桃立即往回赶,兴许还能在日落前回家。但他为人执拗,父母让他去把三伯夫妇找来,他就得听话去找。
于是又去了兰山聚,刚好沈忠家也杀了鸡款待父母,见天色已晚,沈忠就招呼沈桃在家中吃饭算了。
原本沈桃还是想回去,但三伯沈真在族中素来有威严,一句话就让他乖乖留了下来。
等吃过饭后,天已经黑了,外面兰山附近一带晚间就传出狼嚎的声音。
沈忠和沈桃就差了一岁,二人自幼一起长大,关系非常好,见此情形,就让沈桃不要摸黑回去了,留宿在他家里。
沈桃无可奈何,只能答应。
然而谁也不知道,在夜幕降临之后,一支全副武装的军队,悄然来到了黄门亭。
为首之人正是曹仁,曹操离开之前,亲自吩咐让他除掉沈晨。
原本曹仁是打算等击破了陶谦的追兵之后,再杀个回马枪,一路率领大军打到襄贲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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