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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边的动静早就引起了整个客栈的注意,向天笑被丰子骁举手抬足间杀死,更是深深的震惊着每一个人。真是谈笑间杀人如宰鸡。

  早有人认出了玉璇的身份,自然也认出了向天笑的身份。魔教教主的二公子,堂堂年青十大高手之一,却被人轻易杀死,惜哉,悲哉。

  玉璇何时遇到过如此棘手之事,自出江湖以后,走到哪里都是被人视为明珠。但她言有所求,人们不但毫无违抗,个个奉若神明,以能为她帮忙而为荣。

  今天,眼前这个谈笑杀人,一脸玩世不恭的家伙,对自己没有任何的奉承。他的双眼清澈,竟对自己的美貌没有半分波澜。

  玉璇自然不是普通江湖之人,她出身极为高贵,并不以江湖人自许。来这江湖,只是一种历练,心境上的历练。今天,她既好奇,又十分的愤怒,还有一丝的悔恨。

  荒山客栈的掌柜,已退隐的江湖名宿金刀留。金刀留当年在江湖上的绰号就是金刀,善使一口七十斤的后背金鳞刀,如今已年近七旬,背有些微驼,行走时仍健疾如狼豹,双眼炯炯有神。

  他手里拿着一根竹子做的打酒勺,扒开人群,站在金粒儿的身旁,正看着丰子骁扭断了向天笑的脖子。他握打酒勺的手十分用力,指关节都有些发白。

  金粒儿微微靠在老父亲的肩膀上,轻声控诉道:“那家伙竟杀了璇姐姐的马夫。”

  金刀留微微叹息,女儿一直留在身边,虽然闯下了江湖十大美人的名号,却是祸非福,更为重要的是,阅历贫乏。若是真到江湖上去,早被人吃得只剩下骨头了。

  他瞥了玉璇一眼,对这位美得清丽脱俗的后辈不算熟悉,但也是见过一二面的。抱拳朝丰子骁拱了拱道:“老朽金刀留,是这座荒山客栈的掌柜,不知这位小友怎么称呼?”

  “吃饭喝酒,一文钱不少你,想借此混个脸熟,称一声朋友大可不必。”

  饶是金刀留久混江湖,拉下脸来打声招呼,却不料被对方毫不留情的给拒绝了,他这张老脸还是有点挂不住。

  当然,他的那一声询问,也是怀有目的。向天笑死在自己的客栈,肯定要给魔教一个交待,而他摸不透丰子骁的来路,故有此一问。只是丰子骁也经验老道,一个太极推手给推了回去。

  未等金刀留说话,丰子骁又嬉皮笑脸的对玉璇道:“在下粗野惯了,唐突佳人了。既然不小心杀了你的马夫,为了表示在下道歉的诚意,就让在下为玉小姐鞍前马后,充当马夫好了。”

  玉璇一早就动用了天眼术,却仍没有看出丰子骁的深浅来。按照她的脾气,本是不可能接受丰子骁这种要求的,但不知道为何,她却突然改变主意,竟点了点头。

  丰子骁见了,显得十分的高兴,终于站了起来。看上去不胖不瘦,但给人的感觉却像一座山岳,巍峨峭峻。玉璇的婢女绿珠有些怯生生的躲在玉璇的后面,打量着这个印象非常糟糕的青年男子。

  一场风波似乎就此过去,但大座的众人,无论是江湖中人,还是非江湖中人,都明白,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丰子骁扛着已死去的向天笑,在荒山处随意找了个地方,把他给埋了。至于向天笑身上的钱物,他也毫不忌讳的拿了,算是雇佣他埋尸的费用,他向来可是管杀不管埋的。

  戴着斗苙,手里提着马鞭,豪迈的走向玉璇的马车,直接坐上车夫的位置子,也不去看车厢里的情况,只喂了一声:“可以走了吗?”

  里面传来一声轻嗯,这说明车厢里的人对他的印象很差,懒得搭理,但丰子骁也很奇怪,对方既然不想搭理自己,又为何答应自己当她的车夫呢?

  女人,就是奇怪的动物。

  马车缓缓离开,金粒儿和金刀留仍站在荒山客栈的院子门口处观望。金粒儿轻叹一声道:“好不容易见着璇姐姐一面,这么快就散了。要是我能参加莲花圣会就好了。”

  “对了,刚才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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