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是一座美丽的城市——大概只有少数人这样认为,大家对哥谭的印象多停留在‘罪恶之都’这个形容词上。
哥谭人自成一派,他们上身衣冠楚楚,穿着西装和礼服,而身体已经陷入了这座城市所制作的泥沼之中,他们中的有一些人甘愿堕落,有一些人想要改变,最终也被这座城市同化。
犯罪、混乱以及疯狂,就像是这座城市的代名词,外面的人放弃了他们,而他们也对外来者不屑一顾。
哥谭鲜少有阳光明媚的时候,它大部分时间都被阴云遮蔽,总是在下午两三点钟与雨水准时相会。阳光不适合这里,而哥谭人也不喜欢阳光。
隐藏在黑暗中的蝙蝠成为了这座城市的传说,人人都说那只黑漆漆只是别人臆想出来的生物,更多人选择相信蝙蝠侠的存在,但他们也同样认为他过一阵子就会销声匿迹。
因为这里是哥谭,是混乱的都市。
杰伊·布罗德,两天前刚刚度过了二十岁的生日,他的父母在十二年前死于抢劫,仅剩的亲人是他的舅舅,两年前死于脑癌。在唯一的亲人去世后,他就守在舅舅留下来的房子里,平时靠打零工维持生计——没人会愿意聘请一个瘦弱得像是未成年的柴火棍,他甚至没上过高中,毕竟杰伊势单力薄,抢不到韦恩集团的资助名额。
成年后,他选择通过熟识的黑街小头目进入一间酒吧工作,酒吧里的工作人员和客人鱼龙混杂,但他们大多数出手非常大方,一晚的小费就够他维持正常生活。他并不觉得这种工作有什么不好,至少对哥谭的底层人员来说,它还算体面。
凌晨两点二十分,刚刚结束晚班的杰伊换下了酒吧服务生的制服,夜晚的哥谭有些寒冷,他特地穿了一件厚实的棕色夹克衫用于抵挡寒风。两年前买的球鞋已经破旧不堪,在下班之前,杰伊特地数了数自己的存款,准备找个空闲时间给自己买一双新的鞋子。
因为近两年的生活逐渐步入正轨,杰伊不再像是曾经那般瘦得像是从难民营逃难来的小可怜。他拥有一头红棕色的卷发,顶在脑袋上显得非常蓬松,个子在半年之内长了五厘米,看起来总算脱离了矮子的行列。
从酒吧到家中的这段路途,要穿过一条马路和两条小巷。哥谭人可不太喜欢夜生活——特指普通人,就算他们甘愿在这泥沼中越陷越深,但也拥有‘想要活着’的欲望,所以没人愿意在深夜跑到大街上笑笑闹闹,然后在不经意间吃了一枚枪子儿。
最近哥谭的夜晚不太平静。
杰伊揉了揉有些疼痛的胃部,然后加快了脚步,他现在只想快点回去喝一杯热水然后睡个好觉,接下来他会拥有三天假期,或许可以去哪座城市看看风景,顺道买点纪念品。
小巷里的路灯大概是被谁打碎了,没有灯光照射的暗巷看起来像是择人而噬的怪兽,杰伊裹紧了自己的衣服,准备一鼓作气穿过小巷——还有五分钟他就可以躺在自己的床上睡到天亮。 br />
*
蝙蝠侠捡了一个年轻人回来,把他带到了临时基地,作为助手的阿尔弗雷德并不感到意外,当然他并不是习惯了这点——纵使某人还捡回了两个未成年人当他的助手。
“我假设他需要一杯热牛奶,老爷。”
坐在监视器面前的老管家看着屏幕里被吓呆的年轻人,露出了颇为温和的笑容:“还有湿毛巾和一套新衣服。”
那年轻人看起来过于凄惨狼狈,原本干净整洁的夹克衫上面沾满了泥土和深褐色的痕迹,而他的大半张脸庞都被溅上了大片的血渍,他的表情有些恍惚,很显然是被吓坏了。
“恩。”
蝙蝠侠没有摘掉他的面具和披风,而是随意指了一个方向,开口道:“你可以先去洗个澡。”
杰伊闻言,跌跌撞撞地向浴室走去。
“那么言归正传,老爷。”看到那年轻人已经离去,阿尔弗雷德肃容询问道:“您说他……”
“大概率是新生变种人。”
很显然,蝙蝠侠知晓该如何回
第三十章 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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