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吃到一半,高驰收到信息,要临时回学校赶晚上的班会,就骑着电动车先撤了。
换作平时,齐臻说什么都会让高弛带上她走。但是这一晚,她却违背本意,像个石像一样稳坐到最后。
高驰一走,剩他们四个人,又听阿Ken师兄说什么要不是追尾车送去修,今天该开他的车来,因为这附近一向很难打车。何妮娜说那就走一段去广场,正好消食。
于是,从东园出来,四个人散步去广场。
意识在一日奔波后变得模糊,被微热的晚风一吹,便四散成丝缕,帮她纤细地感受包围她的一切:
喧嚣的车辆,擦肩的路人,路人口中听不太确切的粤语,以及白夜里次第亮起来的街灯……
潮热的夜风中吹拂着道旁的棕榈树,在摇晃的树叶之间,浮起浅得几近于无的月亮。
月光下,那个美丽的人走在她前面。
唐翘楚走在她前面,和阿Ken何妮娜他们能搭上话,但又保持着一段距离。每走几步,她便回过头来看看她有没有跟上。齐臻不禁想她真是个体贴的人。可是又想,她是不是对所有人都如此体贴。
可是,醉酒那晚,她不是这样的。那晚她在月光下独自看花,一边抽烟,一边哼吕方的《别了秋天》。
她当然知道《别了秋天》,因为《秋天的童话》被撞羽放在《简单记录》里。她因此才去看的,还专门看的粤语版。
也是这时,突然想起是在哪里看过,撞羽说她的名字里有“羽”这个字。
齐臻连忙拿出手机看高驰在讲座上发给她的微信,看完又还觉不确定,搜出“人中翘楚”几个字,又把“翘楚”这个词的百科找出来一字不漏地读……
是这两个字。
“羽”……在她的姓名里是没有,但在“翘”这个字里有。
这是巧合?还是误会?还是说走这个在她几步之前的人根本就是撞羽?是那不足五十万分之一的可能?
走在她几步之前这个人,在花开那晚穿的是冷色,皮肤是冷色,哼的歌也是冷色——别了秋天,秋天之后就该到寒冷的冬。或许是因为冷色,她看上去失意又疲惫,很适合回家洗个澡躺下来,然后被情人紧紧抱住,吻在她额头上,再伏到她耳边,一边抚弄她的耳发,一边告诉她,会好的,会好的。
可是,她又知道她的什么?凭什么说一切会好。
她该把那个夜晚画下来的。却一直在拖沓。进度不如人意的时候,她会恨自己虚度时间。时间锋利的刀刃抵着喉咙,让她随时都升起人生有限、应当更勤力去作画的觉悟。可是大多数时候,她又无能为力,好像抓住了什么,又好像永远失去了什么,任自己像个废物一样困在虚度里。
可惜意识不能直接变成一幅画。这些炙热的、叫嚣的、把她的灵魂撑满到快要裂开的意识,无法自己长出四肢、结出筋骨,只能靠奴役她来变成画卷。
时光越是飞逝,意识越是沛然,她脑中的画面越是淤积,汇集成越来越不可控的、未知的混沌,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它将会在何时爆发,又会拖曳着她通往何处,最终幻化成为怎样的色彩。
对于灵魂来说,这绝对是个折磨的过程。偏偏是在这样的折磨中,她才能见证美。
被虚度的从来不是时间。
她只是耗散了自己。
……
周五的市区一车难求,快到广场,何妮娜眼尖看见一辆空车掠过,拉起阿Ken就开始飞奔。
“小北京!快点!”
听到阿Ken喊她,才发现前面两个人跑了起来,他们踏着闪烁的信号灯冲过斑马线,利落地赶上对面难得出现的空车。
然而这时,路口亮起红灯。
要怎样勤力,才能追上时间。到钟就要变幻的信号灯,到钟就要完结的人生。美是永恒的,人生却是短暂的,艺术却引诱人去追逐美。
撕裂血肉之躯,只为浅尝一滴琼浆。人性有多贪婪,艺术就有多残酷。
暗自沮丧的片刻,又想起下午林真的演讲。
再心不在焉
第十二章 戴珍珠耳环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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