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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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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香冬小姐早早地来到后院大棚,早就看到三公子章顺在地里巡视着,时不时地用毛笔在那些花朵上点几下,这让香冬小姐很是无语,这是在做什么?写字到黄瓜的花蕾上吗?这三公子不会是得了癔症吧?

昨日三公子章顺压坏了三棵茄秧后,不用姚颖发话,章顺自觉地开始第一天的劳作,这就是章府的规矩,从小儿起,章子俊就一直在教导儿女们,规矩就是规矩,定下了就要去执行,所有的理由都不管用,当香冬小姐知道了前因后果时,也有点内疚,所以就早早地来看看,想当面安慰几声话语,扭捏了许久嘴上很硬,可身体很诚实,走走停停,磨磨蹭蹭地还是来了。

进入大棚后当看到章顺这在用毛笔在花芯中点来点去时,一副认真专心的模样让香冬小姐生出了一份情愫,感觉认真专心的章顺看上去好帅气,旭日的阳光透过玻璃大棚把章顺青春的脸庞勾画出了一股子英气,在香冬小姐的心头猛地一震,微张着红唇看呆了,直到章顺转身去点另一朵花蕾后,久久才缓过神来,再定睛一看,才发觉章顺时用毛笔在花上写字,顿觉好奇,嘴里微微地说道:“这个傻子,这个傻子在花上写字。”

章顺听到身后有人在说这个傻子在花上写字,就不乐意了,转身才发觉原来是昨日害自己的那位小娘子,此时才能这么近地细看香冬小姐,感到心在狂跳,脸也红了起来,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在身体内划过般。章顺已是十九岁了,明年就要婚娶了,所以最近一段时间家中的许多姨娘多在为自己寻找适合的人家之女,从小到大从没有这么近距离,面对面地看过一位小娘子,在府中虽然也有许多年轻丫鬟,可是父亲说了,章家男丁只许雇佣一位书童,不许有丫鬟及通房丫鬟,晚上睡觉、早上起床都要自己动手,没有丫鬟佣人服侍,只有到了成婚以后才可行。

章顺看着香冬小姐看呆了,从没有看到过如此美丽的小娘子,这是一种不施粉黛的天然美,红晕的脸颊嘴角上面带着两个浅浅的小酒窝,正明目皓齿地也看着自己。哎呀,为了掩饰此时的窘态状,章顺才接上刚才的话题说道:“你才是傻子,用毛笔在花上面点一下是为了让其授粉,授粉知道吗?”

香冬小姐看着章顺轻轻地要摇了摇头回道:“不知道!”

这一下章顺可算是找到话题了,又说道:“小娘子看,这里是用玻璃盖面,所以里面没有蜜蜂、蚊虫、蝴蝶等昆虫去为花朵内授粉,所以要人工为其授粉,用毛笔点一下雄花中的花粉,再去点一下雌花,这样就完成了原本是让昆虫去完成的事。

虽然章顺解释的很清楚,可是香冬小姐听了还是一头雾水,这就怨不得香冬小姐了,章顺从小起就在平安镇上学,各种丰富的自然地理课就要比其它地方大明的读书人懂的多,香冬小姐虽然也读过几年的私塾,许多的知识不是只读读百家姓、千字文、女四书可比的。

就这样两个情窦初开的年轻人在这样一个玻璃大棚中你一言我一语地聊开了,香冬小姐正是十六岁,内心中又有许多十万个为什么?多被章顺这些年来书本上所学到知识给解答了,虽然许多地方香冬小姐连听也没听懂,可看着章顺轻松地回答出来,感觉好厉害啊,好崇拜的感觉,慢慢地内心就滋生出了一种莫名状的东西,好像心被牵走了一般。

作为大家闺秀的香冬小姐,原本因该跟此时的许多人家一样,住在深闺中,不能抛头露脸,更不会与陌生男子呆在一起,更别说还有说有笑了。可因为父亲熊绣这些年来每隔几年就要调换一个地方任职,在这十几年中走过了贵州、陕西、山东、南京直到现在的延绥来到了平安镇,根本就没有一个固定的居所,加上熊绣特别溺爱香冬小姐,常常让其自行玩乐,也是因为香冬小姐从小赢弱多病,在陕西时,水土恶劣,本就民风彪悍,就请了武师从小练武来增强体质。到了平安镇时,也就养成了一个好奇宝宝,大大咧咧,性格直爽,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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